❶ 与子女户口分开子女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基于血缘关系存在,与户口无关。
❷ 赡养老人与分家协议有关系吗
1、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亲可以以长子和女儿为被告起诉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内。分家协议可以容作为依据,但分家协议只能证明次子没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2、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但子女的赡养义务可以协议约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本案中的分家协议,可以认定为两个儿子就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而且也经过了老年人的同意,所以该分家协议有效。该分家协议未经女儿签字认可,因此不能免除女儿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综上,关于父母的赡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但不能免除女儿的赡养义务,长子应当按分家协议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女儿也应当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父亲可以起诉,但被告包括长子和女儿。分家协议免除了次子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父亲在起诉时,可能用分家协议来证明次子没有赡养自己的义务。
❸ 子女之间能否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
现实困惑
孙先生与老伴年近七十,两个儿子现已各自成家。由于年高体弱,孙先生与老伴失去了劳动能力及经济来源,便向儿子提出要他们尽赡养义务。两个儿子谁也不愿赡养老人,于是约定孙先生由长子赡养,孙先生的老伴由次子赡养,二老分开居住。二老想想别无他法,被迫同意。可是长子与次子在分别与父母共同生活中,并没有切实履行赡养义务,让二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并时常冷语相对。二老想要相见,也常常受到两个儿子的阻挠。子女可以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吗?
律师答疑
我国《宪法》、《婚姻法》都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必须征得老年人同意,并保证上述赡养义务得以履行。本案中,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与父母签订分别赡养协议,并非出于孙先生及其老伴的自愿,且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切实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此该协议无效。孙先生可以要求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要求到其中一个儿子家居住,另一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如果儿子们仍不履行赡养义务,则孙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法理荟萃
子女之间的赡养协议在合法的同时还必须合理,并应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切实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❹ 领养女儿和老人分家后还需要赡养老人吗
李某夫妇无子女,收养一小男孩。男孩16岁时,与李某夫妇矛盾激化,离家出走。3年后,养子回家与李某夫妇办理了收养解除协议。目前,李某夫妇均已七旬,多病且生活困难,要求养子支付生活费。李某夫妇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收养法》第23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26条第一款,“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第27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
第30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扶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依据《收养法》的规定,可以明确:1.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亲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2. 养子女未成年前,养父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3. 养子女成年后,可以解除收养关系。4.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仍有赡养义务。若因虐待养父母等原因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支付赡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本案中,李某夫妇虽未将养子养育至成年,但已到16岁。《民法通则》规定,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生活的,视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解除收养关系也是在养子成年后,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因此,依据《收养法》第30条规定,尽管已解除收养协议,但李某夫妇目前年老体弱且身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又无其他子女赡养,养子仍有对李某夫妇赡养的义务,应向李某夫妇支付生活费用。
❺ 父母感情不子女可以分开赡养吗
可以的,如果父母的感情不好,可以由子女把二老分开来赡养一段时间,
❻ 儿女分家后,分出去的儿女有没有义务或责任赡养老人
1、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不分是否分家
2、赡养形式可以给付金钱或者直接承担赡养义务等形式承担
❼ 把父母分开赡养对吗
具体应与父母协商一致,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❽ 分家后父母赡养【需要专业解答,先给一百满意了再加
分家后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员的赡养、依附问题。
各儿子成家后,父母的生活依附情况一般有三种:
一种情况是“食伙头”,即父母轮流到各儿子家中吃饭,享受他们的赡养。如果父母皆健在,他们是一起还是分开去“食伙头”,由他们自己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寄附在某个儿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个儿子,也可以分开各去寄附一个儿子。这也由父母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独立生活,由各儿子定期定量供给生活费用。费用的多少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看儿子们的经济实力而定,起码要保证父母温饱。
也有三种情况结合起来,成为混合型方式的。
分家后,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
如果分家时,尚有女儿未嫁,那么一般由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她们没有同父母“食伙头”的权利。
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员,其依附情况由主持人及儿子和“中人”协商安排。
可以预见,随着“一孩化”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潮汕分家风俗将渐渐成为一个古老的话题。
❾ 父母分家财产分配与赡养问题
父母有抚养孩子长大和受教育,医疗等的义务,没有在自己孩子长大了还帮着成人的孩子过日子的义务。所以,在你和你兄弟成人后,你们爹妈的财产他们愿意给谁就给谁,这是她们的权利。法律同样规定,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家情况,建议你们哥俩协商,如何赡养好爹妈,每家承担多少赡养费用,达成协议后,最好写下书面约定协议,大家按协议支付费用给老人。如果一方不履行,父母和另一方兄弟可以拿着协议上法院起诉那位。
❿ 分家协议中,子女一方未婚,却分家,未婚一方需要承担父母赡养费么
需要的,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