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有儿子,那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
1.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2.义务永远有,但如果儿女没任何经济来源,那也没办法.是否给钱跟是否成家没关系
3.不分大小,三个人都是平等的
4.没法改变,中国传统观念如此,但老人如果觉得只由儿子尽孝,女儿一点义务不用进(包括出钱和出力),那当儿子的就应让他立遗嘱将来全部家产分给儿子,这是人之常情.老人如果没有这个遗嘱,去世后财产同样有两个女儿的份,只是因为没照顾过老人,会分的比较少(当然也是在女儿要求的情况下,农村一般当闺女的也不这么要求,尤其在分房上).
5.当然可以
6.儿女是不是必须给钱,看老人怎么要求,老人有权利管儿女要钱,不管他自己有多少钱,他如果不要,也由他自己.
告诉楼主个极端的情况,即使你父母从小就把你扔了,没给过你一分钱,但你长大后,如果他们找到你,提出了赡养的要求,你仍然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只是你可以给他们很少很少的钱,是那个意思就可以.
还是被扔的前提,就算你开始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存在,等你知道以后,你都有权利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如果他们已经去世,遗产已经分给了自己的其他子女,那你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把自己的那份拿过来).
总之,父母需要养儿女,儿女也需要养父母,这是并列关系,而非第一个是第二个的前提.我说的那个情况,你可以去告父母遗弃,让他们赔你钱,实际有可能就和你需要给他们的赡养费抵消,但理论上你仍然需要给赡养费.
一句话,只要他们生了你,你就要给赡养费.
遗产未必就是钱,那几间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劳动工具,甚至老人的衣服日用品都是遗产的范畴.
你要觉得现在儿子那个情况比较亏,直接要求让他两个妹妹每个月出钱就可以了.
至于你说的争房的问题,如果老人活着的时候不表明态度,那等他去世就是三个子女都继承,儿子可以根据自己进义务比较多要求多分,至于多少算多,反正能和自己两个妹妹达成协议就行,无法达成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决.
Ⅱ 女儿一定要养父母吗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回生活用答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免除赡养义务情形,女儿不养父母是违法的。
Ⅲ 法律规定女儿可以不养父母吗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免除赡养义务情形,女儿不养父母是违法的。
Ⅳ 财产都给儿子,女儿需要赡养父母吗
财产都给儿子,女儿需要赡养父母,女儿可以少尽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Ⅳ 有儿子和女儿,女儿嫁人了还有养父母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赡养法中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并不关男孩女孩的问题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Ⅵ 有儿子女儿应该轮流养父母吗
可以几个子女一起协商一下,如果其中一个儿子或女儿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其余子女出赡养费这样最好。如果协商不通轮流赡养也可
Ⅶ 子女有胆养父母的义务是什么法规定的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应当履行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