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证办到那天
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截止时间。有的省市是6月30日,有的省市是7月底,有的省市没有明确具体时间。但从总体上看,在近期内会停办。
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确截止时间,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获扶助。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B. 2020年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放
为1月份起。
以商南县为例,从1月份起,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再按月发放。县财政局根据卫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名单,负责将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按年度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
对差额拨款单位干部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县财政按年度一次性拨付到该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发放。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业务的审核、申报工作,确保无一遗漏。
(2)卫计局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发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县卫计局计生家庭发展股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名册》逐个审核确认,并负责对全县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分类汇总,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财政局。
2、对相关材料不全、一时难以确认的,要结合单位工资发放资料和计划生育管理档案,逐人核查,严禁漏报、错报、重报现象发生。
3、对在申报审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套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一经查实,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C. 卫计委最新消息:己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是否有补贴
有,都在社保上
D. 国家卫生计生委独生子女补偿办法
没有“国家卫生计生委独生子女补偿办法”。
先不说这个办法该不该有,即使有这样的补偿办法,也不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制订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充其量只是个政府职能部门,是执行政府职能的机构,而所谓的补偿办法,要出也只能由政府去出。
再说补偿,独生子女怎么需要补偿?补偿独生子女父母还是补偿独生子女?“只生一个子女”是国家的号召,也是政府提倡的,你这样做了说明你响应了政府的号召,为什么要得到“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 独生子女证停止补办卫计委:生育时间决定办理资格
近日,一则“抄没有独生子女袭证的赶快补办,6月30日前停办”的通知消息在朋友圈疯传,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在该日期之前出生,孩子未超过14周岁,还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证,且有独生子女证的如果丢失也可以补办。此外,即便独生子女证丢失或没有申领,但满足相关条件,依然可以享受补贴等待遇。
F. 计生委对独生子女有啥政策
独生子女都是奖励政策,不过都是针对父母的,例如光荣证,独生子女费
G. 独生子女非正常死亡以后`计生委和卫生部门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有什么补
这个有地域的区别。就我们这来说。如果夫妻还年轻的,可能没什么补偿。年纪大一点。可以参加爱心助孕。参加试管婴儿或者去它的助孕手术有补助。
如果没有生育意愿或者不能生育的,在达到退休年纪前有慰问的
,我们这400一人一次,一年2次。退休后有360一个月的补助没人
H. 卫计委,为什么取消独生子女待遇
现在都提倡二胎了,当然不能再给独生子女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