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死亡赔偿金,父母与妻子及子女应如何分配
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版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权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2. 父亲去世 子女单位有补助吗
子女有3天法定丧假,但是没有任何补助
3. 子女死亡父母赔偿标准嫁出去的女儿因医疗死亡,父母赔偿怎样计算
1、死亡赔偿金确实不是遗产:不能完全按遗产分配的办法继承。
(1)死亡赔偿金中的丧葬费应给办理丧葬事宜的人,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专项费用只能给相关的人员。
(2)死亡赔偿金中扣除以上专项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分配办法,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即由女方父母、她丈夫、她的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4. 儿子意外死亡,父母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你可以先将死亡赔偿金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剩余的部分按照与死者关系、生活来源等因素分配。
5. 死者父母与死者子女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该按照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获得。因为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给生活上带来很大的困境,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赔偿制度,就是考虑这个因素,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所以,只能是发给直系供养亲属,并且,已经是按照直系供养亲属的情况赔偿的
6. 父母今年去世,子女怎么领拆迁补偿款.我是四
如果复说父母今年已经不在了,那制么剩下的一个子女应该怎么猜你?领拆迁补偿款这一个的话一般都是平分的,只要是家里面有多少个儿女,那么就相应的分成几份,延后的话大家一起但是也有例外的,如果说对方在不母在世的时候从来见养过的话也没有尽到。孝心赡养父母的话,那么这一个也可以向法院这一边申请他领的比较少。
7. 父母死亡房子拆迁,拆迁中的所有补偿是否子女都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他是有继承顺序的,父母都死亡了,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
8. 子女死亡后父母有什么补助吗
这个要看子女是正常死亡还是意外伤害如果是生病死亡不可能有补助。
9. 父亲车祸死亡,赔偿金儿女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继承法》来分配,但又可以参照《继承法》来分配。
不能按照《继承法》来分配是指首先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是不能像遗产一样可均额分配,三是债权人不能主张权利(也就是不能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四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
又可以参照《继承法》来分配是指参与分配的人员是按《继承法》来划定,也就是该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赔偿金分割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具体的来讲最好是考虑多方面原因(例如家庭生活状况等)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儿女中有和父亲生前共同生活的或因某种原因(例如存在残疾、患慢性病)父亲生前予以帮助的可适当多分份额。兄弟姐妹间最好是平和的协商解决,以避免不能解决对簿公堂伤了亲情。
(回答者非法律专业人士,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