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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养老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07 16:03:44

1. 新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里赡养老人项里,我是否可以填独生子女

这个我也有疑问,在农村,嫁出去的闺女不再赡养,所以对于我的双亲也都是由我个人负担,跟我妹妹没关系,这种申报又是怎么申报呢

2. 不属于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不分摊的怎么扣税

你好,无论是从你生父、继父或者是你外祖父母的角度,你都不属于独生子女或唯一法定赡养人。因此,你可以选择任一符合条件的赡养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但最多扣除1000元。

3.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一个人来扣除,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第二十二条(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独生子女养老扣除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4.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2000是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专项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而推出的政策,纳税人的父母、养父母,或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有一位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申请个税抵扣。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4)独生子女养老扣除扩展阅读: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5.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三个子女的情况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章赡养老人回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答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http://ke..com/l/UobJvdXY?bk_share=
综上所述,是可以的哦。可以看下具体细则

6. 2019新个税法,非独生子女赡养一位60岁以上老人和赡养两位60岁以上老人,专项扣除额最多都是1000吗

这个你要问一下,你要问一下你当地政府,这个根据当地还不一样呢。

7. 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再婚是不是都不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再婚如何享受个税专扣?税务总局回应
华夏经纬网 2019-01-09
中新网1月9日电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再婚,作为赡养人如何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针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今天上午进行了回应。他透露,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8. 个人所得税父母赡养扣除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9.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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