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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落户南宁

发布时间:2021-03-07 10:28:09

⑴ 我们是南宁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老婆是非农业户口。像我们已经领到独生子女证了,政策应该有一次性补贴

有补贴,具体多少根据地方…

⑵ 户籍迁移独生子女所在大城市手续怎么办需要哪些证件

我只签到都签到大城市的时候,这怎么办?那你要有房子啊,又有什么带好身份证就是了嘛?

⑶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以迁入子女户口所在地吗

⑷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以迁入子女户口所在地吗具体要什么材料呢

1、首先子女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入申请。

2、其次父母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3、父母子女共同到预迁入地办理迁入具体手续问题。

4、户籍部门需逐级审批。

⑸ 独生子女可以独立户口吗

独生子女可以独立户口。

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拓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开户主户籍,另立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⑹ 广西南宁落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4、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居住就业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亲属投靠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市外人员与本市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夫妻投靠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市外子女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投靠本市父母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市外父母不受年龄限制可投靠本市子女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四、引进项目落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成建制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建有生产、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工作和居住的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者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及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五、鼓励落户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获得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已安置的退出现役军人,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落户政策。

1、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含累积计算其此前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市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的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市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6)独生子女落户南宁扩展阅读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规定:

第九条给予人才落户便利。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可在全市城镇范围内自主申请落户。

第十条给予急需紧缺外籍人员来邕工作便利。本科及以上急需紧缺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第十一条给予急需紧缺人才安居支持。按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A类人才200万元;B类人才120万元;C类人才60万元;新引入到我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和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D类、E类人才,分别最高予以40万元、20万元。未享受购房补贴的,按规定给予申请租住人才住房优惠。

第十二条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医疗便利。实施高层次人才优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可凭“南宁英才卡”在市属定点合作医院享受24小时预约就诊、专人接待、导诊和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健康体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第十三条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便利。对我市引进的A、B、C类人才的子女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凭有关证明材料和“南宁英才卡”,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协调就近入(转)学。

第十四条 对主导产业实体企业的高薪人员给予奖励。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自治区、南宁市主导产业的南宁市实体企业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主要是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县域支柱产业的企业及相关机构中,担任企业高层职务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由市级财政和属地财政各给予其用人主体发放的税后薪酬5%的奖励,由用人企业为其按年度申报。

⑺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户口是否跟随子女的相关政策

现在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可以投靠子女的。

一般省市现在都依据国家“三投靠”政策规定,许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一)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夫妻投靠取消婚龄和年龄限制,凡符合依法履行结婚登记并共同居住的条件,均可申请办理。

(二)父母投子女落户条件

父母投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和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愿选择。

(三)子女投父母落户条件

子女投父母的落户条件为未婚子女均可投奔父母落户。

但是重点城市,尤其是国家中心城市,相对严格

比如北京市规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条件:

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证;(两位老人需同时申请)

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其他子女户口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同时父母的户口不与其他子女的户口在一起的,也可以申请);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不过,对于独生子女父母投靠问题,国家还是根据“老有所依”原则,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只要都已经退休,父母都可以投靠子女入户的。

(7)独生子女落户南宁扩展阅读

“三投靠”政策所需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被投靠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或住房证明;

3、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5、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6、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期限

市内迁移的3个工作日,市外迁移的14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网络——独生子女政策

参考资料:网络——扬中“三投靠”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网络——户口迁移

⑻ 南宁市非农业户口领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政府的钱吗

可以的,独生子女国家补贴不受户口的限制,有关国家规定解释如下:专
【办理了《独生子属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到众多优待。包括自发证日起到14周岁止,每月由独生子女的父母单位发给的保健费10元】;在招工、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照顾;更重要的是作为独生子女的母亲,除了享受国家规定产假之外,还增加35天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看护假。

⑼ 独生子女父母户口随迁需要哪些手续

(一)独生子女以“父母投靠子女”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户口准入证明》;
(二)父母持原《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准入证明》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三)独生子女和父母一起持独生子女的《户口簿》、三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去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进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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