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一方是天津户口如果要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怎么办,要什么手续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人员原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 4.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原始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为残疾人的,须提供天津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并附残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残疾部位); 6.双方村(居)委会证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❷ 落户天津后,配偶子女如何随迁落户
您好。可以这样做。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自己名下住房的人员通过版人才引进落户后,配偶及其权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统招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后,有自己名下住房,子女可以随迁;人才引进落户满三年,配偶即可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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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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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父母天津落户,子女满18周岁不满19周岁,可以随迁吗
父母天天落户,子女满18岁了,就不能随父母迁移了。
❹ 哪些人申请天津人才落户家属可以随迁
1.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相对于积分落户,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天津的新市民的亲属内办理投靠落户优待甚多。本容科毕业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在我市落户满3年(不含在我市上学期间学校集体户口),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请在我市落非农业户口,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具有本科学历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已在我市落户,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可以申请在我市落非农业户口,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即,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天津且在津有房的话,【本科学历】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随时办理投靠落户,配偶要等落户3年后(不含在天津上学期间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不满18周岁的子女和配偶都可以随时办理落户。
❺ 天津落户后,子女随迁落户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版,未满18周岁的孩权子不能独自立户。
(1)落户人在津具有合法住所(非个人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注销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具体可浏览网页链接 该文章
❻ 落户天津孩子可以随迁吗
18周岁以下可以的来,只要孩源子的父亲有居住证,并通过积分落户的政策成功得到天津市的常住户口,那么孩子也就跟着父亲的道理天津市的常住户口,所有的福利待遇都会和父亲一样。持天津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如无天津户籍,在天津务工的人员医保和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❼ 孩子天津户口,父母如何随迁户口
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
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6、申请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现役军人的,须由所在部队提供其符合家属随军条件的材料、军官证、注销户口证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国定居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交出国注销户口证明;
7、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9、《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的调查取证材料(由社区民警出具)。
❽ 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如何随迁落户
申请人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可以通过随迁或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
同步随迁:申请人办理落户的同时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投靠落户:申请人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一、配偶、孩子随迁落户条件限制:
1、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夫妻双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2)新政策放宽,夫妻结婚满三年。
也就是说在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随迁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办理。
2、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没跟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随迁吗?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注意一点,孩子须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如果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内,不能申请孩子随迁。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申请人需要先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本上,或将申请人的户口迁到孩子所在的户内,申请随迁。所以提醒家长们,孩子随迁落户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户籍关系。
二、配偶、孩子随迁落户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须签字);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孩子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4、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如无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
5、随迁人如系独生孩子的,须提供《独生孩子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孩子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三、配偶、孩子随迁落户审批程序
1、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目前,落户天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才引进,一种是积分落户。夫妻双方有一人落户天津,配偶及孩子满足随迁落户的条件即可把户口迁到天津。随着落户天津的人口增加,政策越来越严格,建议有意向者尽早落实。
(8)父母落户天津多久子女可以随迁扩展阅读: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❾ 我是天津户口,父母是外地户口,能把父母户口迁到天津吗
可以的。
一、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
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二、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退休证》;
5、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6、申请人其他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其他子女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现役军人的,须由所在部队提供其符合家属随军条件的材料、军官证、注销户口证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国定居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交出国注销户口证明;
7、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8、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身份证》,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9、《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10、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的调查取证材料(由社区民警出具)。
三、办理程序
受理
1、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
3、审定:同审核。
4、告知。
四、受理单位
落户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
(9)父母落户天津多久子女可以随迁扩展阅读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务经济民生十项举措:
一、
放宽成建制企业职工户籍准入条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出
台成建制引进京冀企业职工原籍缴纳社会保险同城认定政策。对 成建制引进的京冀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准予在津申报成建制落户。
二、
优化成建制企业引进审核流程。建立市、区两级成建制企业引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职责 任务;按照政府审批、部门联动、一口受理的原则,调整完善成建制企业弓丨进审批流程,加快联核联审办理周期,进一步提高办 事效率。
三、
建立成建制企业落户上门服务机制。建立成建制企业引进落户实地直查联审工作机制,对企业尚未驻津、员工落户量大、
档案不便报审的成建制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由市区两级成建制企业引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建工作组,上门核验成建制迁
津手续材料,变“请过来”为“走出去”,提升服务效能。
四、
完善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新录取学生实行“入学
即落户”,在校期间自愿办理户口迁校手续,也可自愿将户口迁回 原籍。
五、
放宽技能型人才落户条件。对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时间要求由毕业2年以内可以落 户调整至30周岁(含)以下均可以落户。
六、
放宽退休投靠子女来津落户政策。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在津具有合法
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可以申 请本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
七、
完善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在津具有
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未婚或离婚(含丧偶)满3年且 未再婚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 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八、
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因知青、支援边疆建设等历史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现已返津居
住生活,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具备投靠条件,可以申请本人携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对已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结婚的子女,在
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九、推出《户口准迁证》全城自助通取服务。年内推出《户口准迁证》全城自助通取服务。对已经批准户口迁入的居民,可 以就近到市、区两级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自助打印《户口准迁证》。
十、拓展居住证申领范围。在原居住证申领范围基础上,允许在津缴纳社保、子女就学、购买房屋、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 在津经商,时间超过6个月的境内来津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❿ 天津落户孩子随迁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 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 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 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 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 随迁。 2、父母投子女户口 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3、子女投父母户口 我市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 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 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四)收养子女户口 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 续。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 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