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爸妈法院起诉离婚子女要在场吗
可以不在场,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也要判的,这时候子女的意见会起到很大作用,所以这个时候子女是必须在场的。
② 询问有关赡养父母的明确规定:子女如不给予父母赡养费,法院判决也不执行赡养义务的怎么处理
可以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1,人民法自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③ 父母上法庭离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时要不要叫子女到场
一般的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就随父或随母问题发生争执后,会考虑子女意见。
④ 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询问 监护人是否必须在场
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询问,监护人不一定在场,也可以是法定代理人。
根据《未成年人回保护法》答:
第五十六条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法院询问子女意见父母在场吗扩展阅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⑤ 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意见法院会采纳吗
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意见法院是否会采纳,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来定:如果小孩已内经满10周岁的,容法院在判决时应该考虑小孩自己的意见;如果不满10周岁的,则小孩的意见一般不会考虑,应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⑥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时,需要有人在场吗
成年家属可以在场,但是不能发表引导性意见。
⑦ 15周岁的孩子犯刑事案件法院会公开受理吗会通知家长到场吗
15周岁的孩子涉嫌抄犯罪,这样的刑事案件法院不公开审理,会通知家长到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⑧ 未婚子女宣判时,父母必须到埸吗
未婚女子宣判时已成年的人父母不一定非要到场,除非是未成年的子女宣判,父母需要到场,如果父母没有时间或特殊情况,父母需要找代理委托人。
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原则
先审后判的原则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适用当庭宣判的方式,应依照民事诉论程序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把庭审作为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确实通过公开开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一系列庭审活动,查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诉讼证据、是非责任、适用法律的依据等,然后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因此,只有坚持先审后判,才能有效防止先查后审、先判后审、先入为主的庭审走过场的做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先审后判的原则,才能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树立法院执法公正的形象 。
一案一判的原则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法律,就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权利义务关系年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表现,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性和权威性。民事判决一经宣告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但实际审判工作中,有的审判人员由于不具备当庭判断是非和综合归纳判决内容的能力,当庭宣判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判决结果等内容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事后发现有误,便在送发当事人的判决书上补充或者更改当庭宣判的内容,事实上形成一案二判,违反法律原则,有损审判权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
因此,当庭宣判应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宣判的内容应与法定期限内发送给当事人的判决书内容相一致。若发现当庭宣判有误,不得擅自改变判决书内容,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3条之规定将修改意见报二审法院或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从而体现法院执法的严肃性。
意义
1.能够强化审判人员的裁判意识,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
2. 能够强化庭审活动的实效性,改变开许走过场的现象。当庭宣判的适用,可以真正把庭审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心,让当事人有话在庭上说、有证在庭上举、有理在庭上辩,从而做到举证全、质证细、认证严。
3.能够促进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的提高。
案例
庭前电话沟通 当庭宣判离婚
2013年3月,裕安法院当庭判决一桩涉外离婚纠纷,准予宋某与范某离婚。
原告宋某与被告范某是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之后就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财产和婚生子女。2013年 宋某以双方认识时间较短,性格差异大,无共同语言之由向法庭起诉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由于范某系台湾居民,现住台湾省台北县永和市,法院依法邮寄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给范某。在开庭前主审法官也电话联系了范某,范某称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但向法院回寄了书面答辩状称本人自愿与宋某离婚,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本人也同意.
⑨ 变更抚养权法庭上会问孩子意愿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来院关于人民自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条、父母双方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之中,法定原则是,只有未成年子女满10周岁,才可以考虑并征求该子女对于抚养权归属的意见。
⑩ 法院判离婚的时候父母必须在场吗
子女离婚在法律上与其父母无关,法院判离婚的时候不需要父母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