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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

发布时间:2021-03-02 09:43:27

Ⅰ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Ⅱ 父母赠与已婚儿子房产离婚后媳妇能分吗

明确赠予儿子的,那儿媳妇是不能分的。
《婚姻法》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回续期间,答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Ⅲ 婚后父母如果给其子女赠予房产该怎么做

1、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注明将房款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无需签订即可;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如登记在双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签订协议,否则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Ⅳ 父母的房产过户已婚子女,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赠送给你个人的话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专财产:
(一)一方的婚属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过户给你的话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给你和你老公的话就是共同的财产。

Ⅳ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的,过户之后房产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购房离婚后归谁了?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房离婚后归谁?司法解释(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今起实施重点针对婚前贷款买房、亲子鉴定等问题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十九条,重点针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焦点1
婚前贷款买房
离婚时该归谁
近年来房价飙升,大多数人需要贷款买房,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标准,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对一方显失公平。
孙军工(最高法新闻发言人):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近年来,房产增值速度惊人,可能婚前买的房几年后的市场价就翻番甚至几倍增长。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广网)
【相关案例】
2004年5月,胡某支付首付并贷款34万元买了一处43万元的房屋。2005年1月,胡某与邹某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共同偿还贷款7万余元,2005年7月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胡某。2007年9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邹某拒绝搬出上述房屋。胡某诉至法院,表示愿意给付邹某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钱款,要求确认上述房屋归其所有。一审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胡某所有;胡某给付邹某补偿款3.7万余元。邹某不服上诉。
焦点2
夫妻共有房屋
一方偷卖怎么办
本来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瞒着另一方给卖了,另一方要收回,法院支持吗?司法解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杜万华(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广网)
焦点3
妻子堕胎是否
侵犯丈夫生育权
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焦点4
登记程序有瑕疵
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呢?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
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但对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四种规定情形之一,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如果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结婚登记程序上有瑕疵的婚姻宣告为无效,不仅扩大了无效婚姻的范围,也不符合设立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本意。这次解释就第一次明确了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焦点5
规定拒绝亲子鉴定法律后果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对此予以了确认。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意见认为,对亲子关系推定认定的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
【相关案例】
青岛一王姓男子2002年结婚,两年后儿子出生。婚后因性格不合夫妻经常争吵,导致感情破裂。今年初,王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庭审中,他明确提出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做亲子鉴定,并拒绝承担抚养费,要求女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妻子坚决否认,并拒绝做亲子鉴定。不能做亲子鉴定,王某又不能出具足够证据证明孩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因此,这起离婚案件,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至于孩子则被判为“婚生子”,王某要按规定支付抚育费。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之前。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如果王某的妻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或将判该孩子非王某之子,判决结果将大不一样。
焦点6
婚后父母为子女
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孙军工: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如何处理,除了另有约定的,按份额共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这样的规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中广网)
【相关案例】
2007年,赵俊与女友曾萍登记结婚。结婚3个月,在摆喜酒前,赵俊父母出资30万元,曾萍的父母出资18万元,为小两口置办了婚房,但当时将产权仅登记在赵俊名下。2010年赵俊和曾萍离婚。按照新的司法解释,赵俊和曾萍将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焦点7
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
赠与房子反悔如何认定
杜万华(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人的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动,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Ⅵ 父母将自己住房赠与已婚子女时。子女的配偶要不要到场~

1、父母将自己住房赠与已婚子女时。子女的配偶不需要到场。
2、赠与之后是不是就算个人财产?要看你父母的意向,他们可以强调只是赠与你个人,与你配偶无关,那受赠房产就是你个人的,如果没有特别声明,只是说赠于你,那你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得加上配偶的姓名,也就是说这是你们的共有财产。
3、从签合同、公证到过户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时间限制~?双方持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数日内即可拿到赠与公证书。然后持法律文书、相关证件即可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周期也就20日左右。一般来说,没有时间限制。
4、如果子女配偶不同意只赠与那一方怎么办~?---------他(她)根本就没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要求。一般都是父母只愿意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如果你们感情好,将来办了自己的权证后,可以把配偶添加上去,只有数十元的工本费。

Ⅶ 父母的房子赠与已婚子女

可以的。
在做公证时,公证员会单独征求意见的(如果没有征求,就主动找),届时明确只赠与儿子一人即可。

Ⅷ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1、父母以赠与房产的形式,签一份书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是给孩子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赠与谁,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父母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扩展阅读

案例:

刘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俩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眼看儿子渐渐大了,两人终于把离婚提上了日程。因为长期没有共同生活,两人也不存在什么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刘先生名下。这套房子是刘先生的父母为了孙子上学,过户到儿子刘先生名下的。

“当时是以买卖的名义办理的过户手续,房子价格象征性地填了40万,但是从来没给过钱。现在我们离婚,女方就说这套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刘先生说,虽然房子不是重点学区房,但售价也在500万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万左右给她,我手头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这样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刘先生表示,“这套房产是父母赠与我一个人的,主要是为了给孩子上学,而且房本上根本没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这套房产?”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李律师表示,刘先生父母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刘先生一个人的行为,视为“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因此,这套房子属于刘先生父母赠与刘先生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离婚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Ⅸ 房子父母赠与给子女,子女已婚,产权算子女单独所有吗

要看是赠与给子女的夫妻双方还是单独赠送给子女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Ⅹ 父母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需要什么而手续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你爹妈持有身份证专,属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
你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明确住房赠与你一人,
凭公证书,和以上所有证件,双方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办理你一人名义房产证,
之后,住房属于你婚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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