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人取得北京户口,由于是独生子女,其父母投靠是否可以获取北京户口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容(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属于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才能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❷ 独生子女父母的户籍,退休后是否能投奔子女迁入上海
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具体的是男性要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提供两方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报告。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
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❸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以随子女迁进北京吗
可以随子女迁进北京。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的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
4、父母两个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提供死亡证明。
5、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6、提供的证件证明,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退休证》、《居民身份证》。
7、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投靠政策扩展阅读:
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系不满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②(外)祖父母在本市无子女,可以解决一名(外)孙子女。
③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④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⑤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⑥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2)投靠入京农户: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时满足:
①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②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③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④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农户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
②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③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均为农业户口。
④被投靠人进京需满2年以上。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农户需同时满足: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入京非农户: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②结婚需满10年。
③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需同时满足:
①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②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需同时满足: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❹ 父母投靠独生子女有多少种条款有几种条款
按规定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各地有各地的条件规定不是统一的,所以无法回答你。
你可以去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让户籍警告诉你。
❺ 独生子女父母投靠须要那些条件和手续
这里面主要是一个户口问题,尤其是在农村的父母到城市投靠儿、女,涉及到户口迁移,拿着村委会、镇政府的证明到儿女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常驻证明就行了。
❻ 如何办理父母投靠在京独生子女入户
需要满足父母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才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独生子女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❼ 新上海人独生子女父母户口为什么不能投靠子女
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是新上海人,政策就那样规定的,如果每个新上海人父母户口都落在上海,那么上海常住人口就不是现在这样,人会更多,这会给一线大城市管理带来更大压力,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为了上海更好发展,肯定要控制人口过快发展,所以,新上海人父母户口是进不了上海的。
❽ 独生子女父母户口随迁需要哪些手续
(一)独生子女以“父母投靠子女”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户口准入证明》;
(二)父母持原《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准入证明》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三)独生子女和父母一起持独生子女的《户口簿》、三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去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进户口。
❾ 外地户口老人投靠在上海已拥有常住户口的独生子女,如何办理老人投靠子女迁户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所需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本市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的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9)独生子女父母投靠政策扩展阅读
按照《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文件精神,以下2种情况可以办理“老人投靠”:
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2、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