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费我已经20了还能领么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依法结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保证不再生育,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五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二)单位分配住房、按规定购买住房或划分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三)独生子女入托(园)、入学、就医、招工等方面,应优先照顾。
(四)农村在社会救济、扶贫、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五)独生子女父母是职工的,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可各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的基本工资。
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农民夫妻,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第三十七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愿只要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出: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个体工商业者,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承担;
(五)停薪留职人员,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承担,无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承担;
(六)农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三十九条 提倡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双方家庭养老保险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其他种类的保险。
第四十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Ⅱ 都说独生子女能领到奖励金,可我儿子都快二十岁了,没看到一分钱,是不是农村户口没有奖励金,那么,年老
你没办独生子女证吧
Ⅲ 孩子已二十岁补办的独生子证还有补贴吗
没有,以前14岁为止,现在放开二胎已经没有独生子女补贴了
Ⅳ 农村孩子20岁,如果办了独生子女证,到老人60岁以后还有补贴吗
如果你是农村孩子\那么你办了独生子女证\那么如果你有单位一你就可以每个月领到十元的独生子女费\而且等你两口子达到退休年岭六十岁时\夫妻=人都可以得到三千元的补偿\如是农村的孩子十八岁时一夫妻二人也可以得到三千元。
Ⅳ 独生子女满20岁有经济补偿吗
到十八岁满周岁就没有了的,其他方面的话
独生子
享有的待遇就是可生二胎!至少目前为止满十八周岁的独生子女是没有经济补偿
Ⅵ 20岁能领独生子女费吗
?你说的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的补助么?那个好像是到14岁以后就不发了。
Ⅶ 独生子女现在还有补助吗一年补助多少
现在没了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各地不同。以下例举部分省市的发放标准:
1、北京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2、上海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3、湖南省: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辩卖早岁止,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4、江西省: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双方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元。
5、江苏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1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广东省携雀: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配游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7、广西壮族自治区: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8、山西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
Ⅷ 独生子女18岁以后,独生子女户还有补助吗
没有了,按规定子女18周岁以前可以申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18周岁以后就不可以再享受了,等父母60周岁还可以再享受。所以18周岁以后就不能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