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将财产名下登记给成年子女,几年后,父母欠债,能否用此资产来抵债
登记不代来表财产转移源属于子女生效。举个例子:房产证是在婚后购房的,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实际上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处置权是两个人。也就是说,你们现在的财产有成年子女一部分话语权。父母有各自的一部分话语权。除非当初明确了(证据)时效,父母放弃并赠予了所有权限。
2. 父母有外债成年子女名下存款受影响吗
如果不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子女的财产不受影响。
3. 父亲欠债,妻子和成年子女是否受其连累
法律上讲,夫妻是有共同财产的,有偿还的义务。现在离婚是没有用的,要看借钱版的时候是不是权夫妻。所以,你父母房子和妻子的养老金,都可以用来执行。当然,法院也要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女儿女婿,如果要是有父亲的赠产,就是父母给你们的钱物,也可以用来执行,当然对方有义务证明,这些财产确实是父母给你的。
至于你和老公的工资,没有任何法律支持用来执行的。
这是理论上的事,实际中怎么样谁都没办法说啦!执行就是还钱的意思
法院根据的事实该是你父亲借钱时的情况,所以现在做什么离婚、断绝关系,没有任何意义。
4. 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一般来说,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版债权人归还。所权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
5. 父亲在外面欠债,父亲和儿子银行有过转账之类的交易记录,那可不可以认为父亲转移财产给儿子,那能不能向
不能,儿子和父亲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你和儿子没有债务关系,而且父亲还活着,你要去查一下这个钱是从父亲的卡上转账的吗?如果不是就不行
6. 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首先,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要义务要偿还的。
其次,若父亲在欠债期间,为儿子购买房子,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用房子偿还债务。
还有,撤销权应该在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条:《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