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复长春市办理“农村部分计制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2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4份(其中2份办理银行卡使用)、夫妻双方户口本,看原件,收复印件2份,父母双方均可办理。)
3.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收原件2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社区(村)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2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小2寸彩照三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㈡ 独生子女家庭有哪些奖励扶助政策
1、独生子女费补助,一般是小孩1-14岁
2、退休后,每人每月独生子女奖励,按地方可能有所不同
3、产假休息可凭独生子女证多休一个月,但一般很多单位都不给这个福利
4、其它当地地方性的奖励或补助
㈢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关于“新政策”问题政策解答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
㈣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国家有规定吗
在全国已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奖励扶助的,城市和农村奖励标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庆为例: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扶助标准为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4)吉林省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扩展阅读: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是对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老后,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须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等。
一、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的是奖励扶助制度。
二、对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开始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金后,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㈤ 独生子女有什么补助政策
2018年,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到这6大补贴。如下:
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5)吉林省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扩展阅读: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
(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
(3)农村双农户的独生子女,婚前如遇划分宅基地和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按双份享受;
(4)独生子女高考成绩名列全市文理科类前三名,并被高校正式录取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5)独生子女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无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计划生育救助金;
(6)乡镇村另行制定的相关扶持配套政策。
㈥ 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
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是的,如果你办独生子女证就可以享受辅助。
㈦ 长春市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内需提供:独生容子女父母光荣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2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4份(其中2份办理银行卡使用)、夫妻双方户口本,看原件,收复印件2份,父母双方均可办理。) 3.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收原件2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社区(村)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2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小2寸彩照三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