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独生子女土地分配
你说情抄况各地规定不同,大多数省份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多方面的优待,其中有一条: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但对于分配荒山土地的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请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
⑵ 独生子女集体利益分配政策
你应该在法律的分类上提问不过我想应该把握挺大的吧 新年快乐 加油!
⑶ 农村分配征地补偿费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有没有优惠政策我今年21岁,是家里的独生子。
前面几个说的都对,只是不全面。
一、《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确实明确了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
具体到拆迁补偿中,因为独生子女证可以作为一个宅基地审批指标,所以其农户家庭的合法面积补偿中也多一份独生子女证面积的补偿,同时在安置房或安置地分配时也会相应增加一人指标。
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仅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因此,在具体执行征地补偿工作中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予以调整。其实很容易判断,你村农民建房审批时,独生子女是否享受奖励指标?如果享受那么征地时同样也就有奖励补偿。
三、独生子女奖励从政策角度来说是对父母双方的奖励,以你听说的湖南地区来说,也是把那部分奖励补偿给农户父母共有,而非奖励给独生子女本人。
具体对于独生子女证在房屋补偿、集体资产分配、劳动力安置以及房屋安置的优惠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以他们的现行政策为准。
⑷ 独生子女能分集体财产的几分
这要根据集体分配财产时的规定来决定。
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那就按照人头来分配,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
⑸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独生子女分钱是否享受双份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独生子女得到的补偿费,不会是双份的,而是有相关明文文件规定来进行补偿的。
一、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土地征收遵循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原则;
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针对此类地方规章,不属于法律。
⑺ 关于农村集体财产分配
原则上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法院不宜干涉,明显违反《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如《物权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要求确认农村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方案无效或撤销的纠纷,是否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农村集体财产收益形成的决议、分配方案不服,起诉要求确认决议、分配方案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村集体财产收益分配发生的纠纷,是否受理?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分配决议、方案的履行而起诉的,依法受理;没有分配决议、方案而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享受平等待遇的,不予受理。三、征地村民起诉要求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的纠纷,是否受理?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不予受理。对于“农村集体财产收益”的规定,只适用于对于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而不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及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体分配。对于村集体通过民主表决将土地补偿款总体分配引起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这也是最高院《解释》的精神。
⑻ 独生子女在集体分配上要受乡规民约约束吗
既然是乡规民约,那么对所有乡民都是有约束力的,不可能因为你是独生子女,就有什么特权。
不过,如果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独生子女有特殊照顾,那么自然比乡规民约更加有效力。
⑼ 集体土地征收独生子女怎么分配
根据村里的政策决定 属于村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