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问一下天津市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计生证,户口本,一家三口彩照,和小孩1寸的彩照,我也不很记得了你到照相铺问,他会告诉你了。
B. 天津办准生证政策到哪里查询
下面是和平区的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根据天津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生育服务证》管理发放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经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管理的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居民,其中一方为我区户籍人口或双方均为外区户籍但居住在我区的, 育龄妇女在怀孕10周内申请领取《 一、二孩生育服务证》。基本途径为:夫妇双方结婚后,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凭以下基本证明——妊娠诊断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单位(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含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无单位的由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级计划生育部门公章。)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请将13、15页填写并加盖公章)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基本途径为:当事人经过审批并通过后,持《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换取《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的领取时间为每周 二、五上午8:00——11:00。 凭《生育服务证》进行孕期监测和服务。此《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外省市居民与我区户籍居民结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外省市一方还需出具其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两级章)。 2、女方为我区户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外省市一方还需出具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3、在外省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新生儿要求在我区上户口的,需换取本区《一孩生育服务证》,双方携带外省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到本区居民户籍地所在街计生办验证后,由街计生办负责人在外省市《一孩生育服务证》上盖章并签字,然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换取本区的《一孩生育服务证》。 三、夫妇均为本市户籍人员,女方为我区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需出具基本证明外,还需出具其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四、外省市流动人口中夫妻双方在我区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以及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五、涉外婚姻夫妻中只要其中一方具有我区户籍,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出具我区户籍人员的基本证明,以及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六、夫妻双方中其中一方为我区户籍,孩子已出生但未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需要补办《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基本证明,到户籍所在街计生办查验证明后,持街计生办开具的补证联系单,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路62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 七、夫妻双方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时,需-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您的孩子出生后申报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到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庆善大街13号)“9号计划生育窗口”进行确认盖章后,在“办理户口窗口”办理户口登记。办理登记后请您在“计划生育窗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和平区人口服务中心就在食品街和旅馆街之间的马路,靠近南马路一侧。 南开区人口服务中心在南开区广开四马路 河北区人口服务中心在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39号 河西区人口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河西区耳环路8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28275258 你去咨询一下吧!
C.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复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制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D. 天津市和平区社保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携带的东西主要有,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单位或者是居委会开具的初婚头胎证明,然后用这些到计生办去领取准生证,到医院领孕妇手册,最后到社保办理备案就可以了。
E.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内口簿》原件容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F.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1、天津市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发证部门开具的《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G. 天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 具体应用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对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女方在四十九周岁以内,只有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子女并不再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女方户籍所在街、乡、镇和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由女方所在区、县或局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证》。
H.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I. 省计生委出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多一人份政策,村里说我离异只能给半人份,合法吗
夫妻终来身自愿只生育自或者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原则上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女方户籍为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办理。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或者由“沈阳人口网”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