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里有两个女儿属于独生子女吗
家里两个女儿是独生子女无疑
B. 家里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应该不能称为独生子吧
不能
只能有一个孩子(儿子或女儿)才能称为独子
C. 请问一下,我一个儿子车祸走了,现在就一个女儿,算独生子女吗
这种情况不能算是独生子女,你是两个子女,只是一个因为车祸而身亡而已。
D. 一个女儿是独生子,两个女儿一样有独生女费为什么
一个女儿是独生子女,两个女儿是属于双女户,双女户也有享受国家独生子女权利的政策,所以也能领到独生子女费。
E. 一儿子死后剩下唯一女儿有独生子女享受吗
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政策了,因为从法律上你哥已经有四个孩子了。独生子女按下列内标准确定:容(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F. 我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一级残疾算不算独生子女。谢谢!
这个不可能办独生子女证,因为你俩个孩子,可以办残疾证。
G. 请问: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是不是独生子女
不是 独生子女故名思意包括儿子和女儿在内的任一个
H. 两个女孩算独生子女吗
不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在中国,不论出生的胎次如何,一对夫妇只生育有一个孩子,该孩子即属于独生子女。
而你有两个女儿不算独生子女
I. 我的女儿是不是独生子女
属于独生子女。只要她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办到《独生子女证》并领取补助。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但各地的标准基本一样,现提供上海的标准给你参考,你的情况符合下面第(6)条。
领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领证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或者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由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发证。
办事依据:
(1)《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2)《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3)《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应用解释
办事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J. 再婚家庭一方有一儿子另一方有一女儿,那女儿属于独生子女吗
如果户口跟你一起迁入则不属于,在其生父方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