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基本信息表全部都要填吗要怎么填
学生基本信息表全部都要填吗?要怎么填?正确填写中小学生的基本信息表应该填:1.姓名;2.年龄;3.何地学校初中毕业;4.是否农村户口;5.是否低保家庭学生;6.是否重读生;7. 变动情况;8.户口地址。
详细的介绍正确填写中小学生的基本信息表:
1.
姓名:必须要按户口本上的姓名填写。
2.
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8月31日,即9月1日后出生的不能增加一岁。例:1990年9月1日出生的,只能填15岁;如果是1990年8月31日出生的,就要填16岁。
3.
何地学校初中毕业:高一新生填写,只填初三毕业学校所属地。
4.
是否农村户口:以户口本为准,若户口部没有明确的请按户口本地址划分,如地址为“某某乡某某村”或农转居的,可列作农业户口。
5.
是否低保家庭学生:以民政部门所审批的为准。
6.
是否重读生:是指休学或办理停学手续,今年仍留在原来年级就读的学生。毕业后回校复读的学生不是重读生。
7.
变动情况:只有新增加的学生填写(含高一新生和复学、转学的学生)。
8.
户口地址:以户口本地址为准,即按户口本上的地址一字不漏填写。
特别说明:
(1)全班同学相同的情况,我已用黑色填写好,请不要再填写。有些项目我用蓝色进行提示,填写时请将蓝色字删除掉。
(2)照片也必须导入电子档。照片要蓝色底的,详情见“照片采集说明”。
(3)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二,单亲家庭的孩子,法院判给父亲的就先填父亲的信息,反之先填母亲的。其余孩子一律先填父亲,再填母亲。
2. 学籍表一栏中是否独生子女填错需要哪些佐证资料
不需要佐证材料的,因为这栏是非关键信息,直接更改就可以了。
3. 请问学生的基本信息怎么填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1-男,2-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
6.民族:学生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00-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01-中国共产党党员,02-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0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13-群众”。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1-就近入学 12-其他’,高中阶段分为‘21-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22-体育特招
23-艺术特招 99-其他’。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 2-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9-其他’,高中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2-借读 9-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由用户进行下拉选择填写。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1-是,0-否’。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1-是,0-否’。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 2-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4. 全国中小学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里的独生子女一栏用改吗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是否是独生子女一栏错误该怎么改正,需要改正吗?
5.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采集表怎么填
附2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学校班主任将有关信息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学生的民族全称,如:汉族。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如:中国、美国、台湾、香港、澳门。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时(也就是黑户学生),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亲属、澳门同胞、澳门同胞亲属、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亲属、华侨、侨眷、归侨、归侨子女、归国留学人员、非华裔中国人、外籍华裔人、外国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残疾”。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学生学号,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座号。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就近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其他”。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走读、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的户籍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是、否”。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非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非随班就读、视力残疾随班就读、听力残疾随班就读、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无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5.是否享受一补: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中阶段学生填写否。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7.上下学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家长自行接送、校车、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填“是、否”。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填“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2.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如:汉族、蒙古族。
53.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5.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7.是否监护人:填“是、否”,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部队离退休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户口簿、其他。
5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60.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61-72:解释同49-60。
6. 全国中小学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怎么填
当前的项目是学生在系统里的信息,如有错误、变更,请在对应项“变更”栏填写,原来的信息千万不要使用涂改液涂改或划掉;
(现在用几个同户口本有关的,关键信息为例子。)
1姓名,项目,有的学生使用的名字和户口本不一样,学籍信息只认户口本,要更改,把新的户口本拿过来。
比如张三,改名张四,只要在变更栏里写张四就好。
2出生日期,由8个数字组成,比如2008年6月20日,就写为20080620
3身份证号码,必须跟户口本一样。
3、核查完,家长要签字确认,并写上日期。
其他的项目您看看跟您的实际情况有没有一样,不一样就是变更里写上正确的,但是千万不要涂改。
附2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男、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学校班主任将有关信息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
6.民族:学生的民族全称,如:汉族。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如:中国、美国、台湾、香港、澳门。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时(也就是黑户学生),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否、香港同胞、香港同胞亲属、澳门同胞、澳门同胞亲属、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亲属、华侨、侨眷、归侨、归侨子女、归国留学人员、非华裔中国人、外籍华裔人、外国人、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较弱、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残疾”。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我省目前正在使用的学生学号,如“X120101010001”“C1201010001”“G1201010001”。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座号。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就近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其他”。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走读、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的户籍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是、否”。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填“是、否”。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非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是、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填“是、否”。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非随班就读、视力残疾随班就读、听力残疾随班就读、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无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填“是、否”。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5.是否享受一补:填“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中阶段学生填写否。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7.上下学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家长自行接送、校车、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填“是、否”。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填“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2.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如:汉族、蒙古族。
53.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5.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特别注意:导入全国系统“学生信息模板”时,需将此字段转化为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可上我厅网站“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专栏查询。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7.是否监护人:填“是、否”,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部队离退休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户口簿、其他。
5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60.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61-72:解释同49-60。
7. 是否独生子女怎么填写
是否独生子女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符合下列情况即为独生子女,不符合则填否。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7)学生基本信息表是否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8. 幼儿信息采集是否独生子女怎么填
1.机构基本信息表、机构办学条件信息表、机构建筑信息表、机构班级信息 表,班级任课教师信息表,无证机构基本信息表,幼儿基本信息、幼儿家庭成员信息、幼儿离园信息、幼儿意外信息等基础数据应根据学前教育机构当前的真实情况填写。 2.所有信...
9. 学生基本信息关系类型和关系说明怎么填
按需求来,一般多为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名称,出生年月,职业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