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取消独生子女证
为何要取消?一般只有原来是独生子女,现在不是独生子女的,才需要被取消的。我这边是交回户口所在地的居委就可以被取消了。
㈡ 政府是否取消了独生子女证
没有取消独生子女证。
国家和各地都没有下发政策规定取消独生子女证,按规定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符合条件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所以没有取消独生子女证。
按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十八周岁前可以申请办理享受独生子女费,但必须每年申报一次领取一次,不是申报一次可以连续领取。没有申报领取的过期后不再补发,因此你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情况。
㈢ 有广西关于独生子女证停办的通知2016年以前出生现在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来目前独生子女证自已经基本停办。
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实际上,从现在的时间看,已经基本不能办理了。
㈣ 取消独生子女证发放的文件
本报讯(记者李木元)10月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他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王培安介绍,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生育政策调整是基于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他说,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王培安表示,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对于新政实施时间,王培安表示,将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据王培安透露,目前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㈤ 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否取消
独生子女办理之后是可以取消的,但是需要退还之前所领取的所有补贴奖励。
已经领取《专独生子女父属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国家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各种优待,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然后从所属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审批表,填写完成先在社区盖章,再在办事处盖章,然后由区计生局审批。
办理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的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㈥ 以前有独生子女证的后来取消了现在又要办理独生子女证
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原则上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女方户籍为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办理。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或者由“沈阳人口网”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