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亲生子女送人,要父亲同意吗
当然是不可能了。因为才生下来的孑女。那一方想送人。而一方不想送。那是不可以的。从亲情上。那都是自己的F,血肉。咋就随便送人呢。
B. 父母可以把自己的子女送人吗
父母不能够把自己的子女送人的,因为这也是法律法规所不能够允许的。
C. 从小被亲生父母送人,长大后应该和他们来往吗
这个主要是看你怎么想,你想要原谅就原谅,不想要原谅就不原谅了呗。其实,你不用管别人怎么想的,自己过得舒心就好,因为很多时候,按照别人的想法生活累的只是自己。
在我看来呢,如果我从小被亲生父母送人,我会了解一下他们为什么这样子做,如果他们是有苦衷的,我是会原谅他们的。因为,我始终觉得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他们把自己的孩子送人也是无可奈何的,他们心中的愧疚和难过可能比什么都不知道的我们要多得多。而且,父母把孩子送人的时候也是千挑万选的,也希望她可以生活得好好的。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我是可以谅解他们的。
所以,很大的可能就是,长大后,如果我知道了真相,我会和他们来往的。但是呢,我也不会因此忽略了我的养父养母的,是他们辛辛苦苦把我养大的,我在情感上还是会偏向他们的。当然,如果我的养父母不愿意我和亲生父母过多的接触,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的。
D. 亲生父母为了生儿子把自己送人了该不该原谅
不能原谅。他们为了生儿子可以把你不当人,说得好听是送人,实际上就是遗弃。你应该恨他们,不要认他们,让他们内疚一辈子。
E. 我爸妈把2个亲生女儿送给别人养,算不算是抛弃女儿我爸妈死后会下地狱吗会有报应吗
都是生活逼的啊,你父母心里应该也很苦,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可能不爱,好好学点本事,咱自己养活自己,谁也不靠谁,父母还是得孝敬的,毕竟是一家人啊
F. 从小亲生父母把我送人,可我还是想到他们,为什么啊
我想知道从小到大他们过来看过你吗?如果没有,如果是我我偶尔会想到他们,却不会爱他们了,就把自己的养父母当做亲生父母。
G. 将亲生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犯法吗
办理送养手续,就不违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六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第七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