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办法会议纪要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办法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1-02-24 05:39:41

『壹』 关于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的文件

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各省政策并不一致,存在按月支付和一次性奖励两回种方式。
不论答是哪一种的奖励,退休人员当事人都应向原单位提交当事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原件、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证明,由原单位依据当地政策向相关机构申报,申报通过后,即可领取一次性奖励或者开始按月领取。按月领取的地方是随同当事人养老金一并发放。

『贰』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域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2017》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7〕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为落实我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本省城镇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种:
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具有本省户籍的其他城镇居民;
3.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职工。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
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人员的奖励办法参照其他城镇居民执行。
中央驻赣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可参照执行。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三、奖励资金来源与发放
奖励金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其所在单位在年初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由单位发放。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其所在单位筹资并由单位发放。
(三)其他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专项安排并由户籍地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发放到位。
四、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持相关有效证件,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核实确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正式确定为奖励对象,并建立个人奖励档案。
3.县级备案。单位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及《申请表》,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立卷存档。
(二)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社区居委会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通过的对象名单公示,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初核。
3.乡(镇)级初核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核,将核实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
4.县级确认。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的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
五、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政策执行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金落实到人。
1.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其他城镇居民奖励对象的确认,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奖励对象个案信息的管理,并将汇总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并实施监督检查。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奖励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奖励工作经费。
3.公安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的户籍状况和年龄。
4.民政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信息。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企业性质。
6.审计部门:负责制度运行和资金运行情况的全程监督。
本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如执行过程中遇到不能执行到位的情况,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报当地政府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

『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8)46号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下称到龄)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一)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二)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三)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申领奖励金: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三)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四)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第四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给予奖励。

第五条  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本人提出档案中早期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则以档案中早期记载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肆』 关于独生子女补助金如何申请发放

1 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申领,企退人员可向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申请
2 凡西安市城镇户口,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106元补助。
补助金额从2009年7月1日算起
3 附<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相关条款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发放程序及渠道
(二)企业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手续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对应的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
由本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户籍地乡镇街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并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户籍地乡镇街办负责发放。

『伍』 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关于“新政策”问题政策解答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

『陆』 独生子女的奖励费发放办法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 领取条件:
1、领取人员凭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和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领取。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二) 发放渠道: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一)领取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有效证明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2、“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的标准,参照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附件“北京市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标准”的第二项执行,由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的市、区(县)指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二)发放办法:
1、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2、此项经济帮助,由领取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发放。
五、其他问题
1、享受以上奖励和经济帮助的人员,应具有本市户籍。
2、已领取《光荣证》的夫妻,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前其本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经济帮助;再婚后,如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表示不再生育的,在退出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不包括市计生委特批的)后,应重新办理《光荣证》,按规定领取。
3、已领取《光荣证》的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奖励或经济帮助停止发放,另一方享受单方奖励或经济帮助。
4、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已领取了《光荣证》的,再婚后应收回《光荣证》,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费和经济帮助。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自只有一个子女,但不再办理《光荣证》,亦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收回《光荣证》,如其中一个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其亲生父(母)可以按规定享受经济帮助。
6、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的证明)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果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全部意外伤残或死亡,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的证明)领取经济帮助。
7、夫妻离异,均未与他人再婚过,这对夫妻又复婚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光荣证》有效;夫妻离异后,其中一人与他人再婚,后又离异与前夫(妻)复婚的,如果双方在与他人再婚期间均没有生育(包括收养)过子女,重新办理《光荣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8、自费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奖励费停发。
9、资金渠道问题,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另行规定。
10、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独生子女父母,2003年9月1日前,女方已满55周岁,男方已满60周岁的,应予补发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奖励费和第二十三条的经济帮助。如单位应发人数较多,集中补发有困难,可分期分批补发。
为便于企业发放,按国家规定女职工满50周岁退休的,企业应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发放。2003年9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分期分批补发。

『柒』 独生子女证的奖励和政策

你好,现行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是子女18岁之前,每月10元的补贴。
另外等你们退休的时候,独生子女证可以一定比例增发退休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阅读全文

与关于独生子女奖励办法会议纪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通州东直门中医院体检在哪里 浏览:614
女方见男方父母买多少礼物合适 浏览:45
美国总统长寿 浏览:668
如何做才能对父母好 浏览:700
那曲居民养老金每月有多少 浏览:605
襄阳农工医院老年公寓官网 浏览:156
什么血型去哪体检 浏览:797
退休后生病社保还能保吗 浏览:934
长沙社保交满养老金 浏览:112
陕西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浏览:611
大学体检怎么测身高要脱鞋吗 浏览:489
关于孝敬的报幕词 浏览:757
广场舞九月九重阳节 浏览:735
2017年山东企业退休年龄 浏览:270
骂孩子的父母是一种什么体验 浏览:407
伊宁体检换证在哪里 浏览:51
农村养老需求与对策 浏览:347
马玉涛真的患老年痴呆了吗 浏览:719
上海教师退休年龄2019 浏览:312
人大副职省级退休年龄 浏览: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