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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子女有赡养父母吗

发布时间:2021-02-23 20:41:05

❶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过继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也有法定抚养和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回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答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❷ 过继子女对亲身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如果有收养手续,就没有对自己亲身父母赡养的义务了

❸ 我有权要求过继子赡养吗

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回女对父母有赡答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则规定在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和继子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则继承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履行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司法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❹ 过继的儿子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吗

《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版收养关系。不权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根据以上条款,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除。
没有实际抚养关系的成年养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❺ 被过继出去的子女还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r\n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n\r\n从此规定可见,只要子女被过继出去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后,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便消除。因此,养子女对自己的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出于自愿的话,就没有问题了。

❻ 成年人过继出去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一、过继是民间的说法、做法。在法律上并无“过继”这一法律规定。

那么过继出去的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如何?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形。

二、如果过继出去时,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且与对方构成了收养关系。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互相无赡养也无继承)

收养关系的确立,依法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否则不成立。但我国法律也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这个看具体情形,有的法律上也是认可的。(补办手续)

三、如果是成年子女过继出去,与对方是不可能构成收养关系的!

《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因此,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是不可能断绝关系的!

民间的这种过继,在法律上,实际上属于遗赠抚养关系,即你照顾我晚年的生活,我百年后,财产归你。这种关系,不影响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仍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有继承的权利!

法律的一个原则是权利义务相应,即没有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权利,也没有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义务。亲生父母把小孩养大,孩子成年后,不能因为过继出去了,就不赡养亲生父母了,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

不过在民间,大家的约定俗成是:过继出去了,自家的老人,也就不需要赡养了,自家的财产也不能继承了。这种做法,尽管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但民间是很普遍的做法。这就像女儿嫁出去了,一般老人是由儿子来赡养的,不过一旦打起官司来,女儿同样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嫁出去了也要养!

❼ 孩子过继后还有赡养义务吗

一、过继是民间的说法、做法。在法律上并无“过继”这一法律规定。那么过继出去的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如何?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形。二、如果过继出去时,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且与对方构成了收养关系。《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互相无赡养也无继承)收养关系的确立,依法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否则不成立。但我国法律也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这个看具体情形,有的法律上也是认可的。(补办手续)三、如果是成年子女过继出去,与对方是不可能构成收养关系的!《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因此,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是不可能断绝关系的!民间的这种过继,在法律上,实际上属于遗赠抚养关系,即你照顾我晚年的生活,我百年后,财产归你。这种关系,不影响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仍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有继承的权利!法律的一个原则是权利义务相应,即没有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权利,也没有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义务。亲生父母把小孩养大,孩子成年后,不能因为过继出去了,就不赡养亲生父母了,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不过在民间,大家的约定俗成是:过继出去了,自家的老人,也就不需要赡养了,自家的财产也不能继承了。这种做法,尽管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但民间是很普遍的做法。这就像女儿嫁出去了,一般老人是由儿子来赡养的,不过一旦打起官司来,女儿同样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嫁出去了也要养!

❽ 过继后还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吗

过继,这是民间的说法;如果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的,则形成正式的收养关系版。养子女与生权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即互相不继承,也不必赡养。

法条链接:《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❾ 结婚后才过继的子女有赡养亲生父母的责任吗

百善孝为先,没有父母,哪有你,多想想自己是怎样一步步长大的。毫无疑问,不管亲生父母还是继父都应赡养。我们也会老啊。

❿ 过继的儿子还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有正规的手续,确定了抚养关系,过继的子女
和亲生子女是一样的,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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