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烟台地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怎样申请独生子女费,我们是两个女儿,算不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只生了一个小孩的,不分男女,
2. 农村独生子女有那些补贴
独生子女问题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而我国近几年来在独生子女政策上也加大了不少优惠力度。一般来说,在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要面对的压力比其他很多普通家庭都高,因此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助政策对他们来说就非常重要。最近常有农民朋友咨询,2018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享有哪些补贴和优惠政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篇2018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政策。
【政策】农村独生子女一年补贴多少钱?2018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最新规定解读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年补贴多少钱?
①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②今年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③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
④农村独生子女出现伤残等情况时,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补贴270元;
⑤农村独生子女出现死亡情况时,每人每月补贴340元;
⑥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宅基地政策、扶贫救济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费多少钱?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优待。
每月补贴: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注意:具体的独生子女补助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应以所在地的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条件及方式
领取条件: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者需要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领取方式:农村居民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发放,也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或者持户口簿到村委会领取。
注意:现在国家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小孩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而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同时,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用退还。
农村独生子女最新补贴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申请及领取?
在农村,如果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子女在十八周岁之前,可以向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调查核实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借此证书可享受独生子女相关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分户吗?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问题,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农民朋友都有疑问的,那就是如果自己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能申请分户吗?小编综合了一下各地网友的答案,仅供大家参考:首先要年满十八岁,并且是当地的农村户口,在经济上可以自己独立,不再与父母居住在一起,依赖父母,自己能够养活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
分户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原户口本,身份证、《土地确权证》、《房产证》、新增家庭财产信息证明等。
2.流程:第一步就是向村委会写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得有村委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村委会的公章盖好了之后,还要去当地派出所盖章等。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全部内容,近年来的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并跟着政策走是当下我们应该做到的事。如果你家也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并且还没有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赶紧向当地乡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吧,国家福利政策这么多,可千万不要错过了。
3. 烟台退休工人独生子女费
企业职工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是由企业支付的,什么时间到位直接咨询原单位。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发〔 2010〕 55号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一 )发放范围及经费渠道。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全省各级、各类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均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1.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 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 (费用
)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2.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3.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二 )发放标准及办法。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时,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属正常运转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时发放;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有关部门应当负责督查处理,职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解决的破产关闭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县
(市、区 )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发放。
(三 )困难企业认定及资金奖励。
各地要成立由财政、经济信息化、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参加的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本地现有政策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困难企业认定。从
2010年开始,省级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 (市 )给予奖励。
4. 烟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从办出独子证开始发放,一直发到满14周岁,每月10元,父亲单位发5元,母亲单位发5元,没有单位的在居委会或村里领取。
5. 烟台独生子女费问题
一)每月发给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6.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看您是什么地区的吧!享受待遇先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吧!办证的地方肯定知道,
独生子女的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7.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8. 烟台农村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标准
农村部分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才能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金。
如果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则不在享受的范围;生育的子女死亡后,又合法收养一子女的,又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则在享受的范围。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9. 山东省农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完有什么优惠补助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9)烟台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享受以下待遇:
1、依据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一个孩子后采取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待遇:
2、夫妻均为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少于五元,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夫妻均为农业人口的,从集体提留或乡(镇)、村企业留利中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少于六十元。
3、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夫妻一方为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为农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独生子女保健费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到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