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政策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独生子女政策其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少年性别比例失调。在传宗接代等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人为破坏性别比例的事件屡屡发生,导致人的性别比例失调,有资料显示,男孩与女孩的比例是1.15:1。按照这个比例,2025年后将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即在“四二一”(“四”指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二”指孩子的爸爸、妈妈;“一”指孩子)家庭结构下,中国将会出现1200万个“男光棍”,到时候将不只是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而将成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危机。
二是中国提前进入老年社会。从2005年开始,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已经进入了老年社会。西方发达国家进入老年社会是“国先富、人后老”,我国是“国未富、人先老”,社会养老成本和家庭的养老负担都很大。由于社会保障滞后,我国亏欠已经退休的两代工人阶级的养老成本达2万亿元,现在只能勉强维持。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下,20年后每个家庭的孩子都要结婚成家,届时需要赡养的老人将是7~8人,养老负担重、成本大。所以,我国提前进入老年社会必将带来新的更多的社会问题,孕育着新的社会矛盾。
三是未来劳动力不足。有人指出:我国近几年经济高速增长是人口红利在发挥作用,但经济发展与劳动力供给是周期性的辩证的,即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力价格低——产品成本低——产品的市场优势明显——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力供不应求……。现在,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已出现劳工荒,用不了十年,内地省区也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状况,这与独生子女政策不无关系。
四是青少年教育难度加大。现在,独生子女进入了上大学的年龄,这些孩子在家受到两代或三代人的溺爱,加大了学校对他们的教育难度。到了大学后,他们表现为高傲、自负、不合群、容不得人、心理脆弱,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障碍。这需要我们关注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使他们具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㈡ 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你查查看。
比喻在北京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四十三条 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㈢ 国家民政部对独生子女将来有什么政策
可以结婚生子
㈣ 中国独生子女有多少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㈤ 独生子女未来将面临哪些压力
独生子女,基本上现在年龄已经到了,20多岁是或者说30多岁。近年龄段的人独生子女是最多的,到现在放开了二胎都是相对相对来说少了一点,我想这里虽然小的时候有着很好的幽默条件,但是长大了,等他们的父母变老的时候,他们也要面临一些难题。
独生子女小的时候绝对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慢慢长大了之后,了解到社会的人情冷暖之后就慢慢觉得,其实小的时候还是有一个兄弟姐妹要好一点。虽然有可能小的时候发生一些矛盾,但是等年龄大了,父母年龄也大了,两个人可以演,商量着来照顾父母,谁的时间多一点,谁的经济条件更宽裕一点,相互的体谅,负担也能更小一点,因为每个人都要正常的生活,单纯的,有孝心是不能照顾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