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证补助费是怎样发放的具体是多少
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三)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⑵ 问一个四川省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退休后的补助问题。
我成都市私企员工,工龄31年,退休时独生子女费只计发了0.1%,同事姐姐是事业单内位,退休时发的是容5%,差别何其大!!现在才真正体会了什么叫不公平!你说的企业增加的3%,不知道是不是国企?总之退休前我的养老金交的还是比较高的,一起一个事业单位的朋友退休前交的养老金比我少两百元,她早我一个月退休,拿到手的养老金是我的两倍,不知道是四川省这样,还是其他省份都这样?据我所知,党的政策是只明确保障公务员跟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的权益,没有规定企业跟私企也必须执行这项规定,所以,地方政府如何做,就只能看地方政府官员是否有良善、爱民之心了!底层的老百姓是什么?不让生,你就扎住,现在鼓励生,你赶快生,哈哈!很可笑不是?
⑶ 四川省公务员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子女多少岁
独生子女费用可以领取城镇居民16周岁以下的公民根据出生后自愿生育的子女不再,在子女满16周岁前,在本市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持有“光荣证书”的城市户籍市民,在子女满16周岁前,每月领取子女每月30元的父母奖励费。方法>第1条,申请人必须持有本街道户口;2、申请人与原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关系转让表;< > > 3,本人的失业证明和失业证明。在这条街上或南开区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人员档案关系,由其失业证;档案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各单位出具的“个人档案,证明没有工作,没有发放独生子女费”;
4、独生子女证
笔记<<
如果成本之前,由于增加的奖励费,现在将被取代。
⑷ 四川省农村独生子女老年补贴政策
四川复省农村独生子制女老年补贴政策
根据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二)本人或者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
(四)女方年满58周岁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二、关于收养子女的问题:
(一)未曾生育仅有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列入奖励扶助对象。
(二)夫妻依法生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收养子女,其中依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死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凡符合上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请于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自愿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计生办申报
⑸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发多少
从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将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⑹ 四川省南充市,独生子女费每月多少...
不是每个月5块钱吗
⑺ 四川省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
⑻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的补贴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条件的对象,可以确认为独生子女父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符合条件的对象,如果要求享受补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确认) 表》,并向户口所辖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独生子女父母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