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财产(房屋拆迁款)的子女分配问题
儿子丁拿来到了父母老房子的拆迁源款后,是否应该与甲乙丙3个女儿进行分配?可以分配的话,应当如何分配?
本来父母的房子,甲乙丙丁是都有权继承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丁自己出资翻盖了房子,那么新翻盖的房子就是丁的个人财产了,甲乙丙是无权分得的。
国家占地,拆迁补偿款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房子的补偿款一部分是土地的补偿款,房子的补偿款归丁所有无疑,但是,土地的补偿款甲乙丙丁是都有权分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就是平均分配。
儿子定一直避而不谈拆迁款的分配问题,甲乙丙丁4个子女的父母也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那也只好由甲乙丙将丁诉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丁拿出土地补偿款由甲乙丙丁四人分配。
另,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或者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以多分得土地补偿款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坚持原答案。
㈡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金钥匙法律(微信公众号)认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版(三)第七权条 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该房产来源看是婚前一方父母的拆迁后老房子置换所得,拆迁置换在民事法律角度看属于互易交易。依据该司法解释,无论该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还是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是他人财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出资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
㈢ 老房子拆迁后所得的房产和补偿金作为女儿有平分的资格吗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普通不动产权益分配和继承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老房子拆迁,所得到的房产和补偿金,究竟如何分配,才是合法、公正、合情、合理的,需要甄别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父母亲在世,拆迁的是父母的房子,那么,如何分配,应当由父母亲说了算;一般而言,应当给每个子女都适当分配一点,以体现父母的公正,这个是基本原则。
2、现在父母离世,拆迁的老房子,如果在你哥哥的名下,所得房产和补偿金,从法律关系上界定,属于他的财产,他愿不愿给你,那就看他的个人意愿,不能强求。
3、现在父母离世,如果拆迁的老房子还没有过户到你哥哥的名下,并且在你父母离世时,没有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和继承,那么,所得的房产和补偿金应当界定为父母的遗产和孳利,属于法定继承人共同的财产,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部分!这是法律赋予和保障你的权利!
4、你的哥哥说什么,农村都是这样的,女儿没有份的,这个纯粹是自私夺利、利令智昏的胡说八道!你可以直接告诉他,我们是亲人,我们可以论情理,轮亲情,也可以论法律,但是不要论那些歧视女性的封建遗毒!难道女儿就不是父母的子女么?!简直就是混账!
5、如果你说的情形属于上述3的情形,那么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呢??毕竟涉及拆迁和补偿是一笔较大的财产,公平、公正是必须得到体现的基本原理!建议如下——
(1)因为毕竟是你的哥哥,不是外人,首先还是需要和他协商,说清楚道理,是你应当获得的份额,就应当给你;
(2)如果你哥哥不愿意给你,可以找家下的叔伯大爷、舅舅等公亲长辈来评议、说合,以情说理还是首选;
(3)如果你的哥哥是那个什么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不愿意分给你应得的财产,从法律上界定,属于侵占他人财产,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而且胜诉的可能性极大!当然,不到万不得已,亲人之间,谁会愿意对薄公堂?!你可以把这些道理说给他听,让他不要眼里只有钱,一条道跑到黑,执迷不悟!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希望你的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㈣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要拆迁,算婚后共同财产吗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应属于遗产,你有继承权,继承所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拆迁该房屋所得只是属于原房屋的变态,当然也属于继承所得。本案的关键是何时继承,并以这个时间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㈤ 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要拆迁,算婚后共同财产吗
不算,那只是你父母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后你们一起挣的钱,结婚前的都是个人财产。
㈥ 父母去世后!房屋拆迁!子女如何分割财产
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在双方死亡后可以办理继承手续版。
需要先看二权老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由二老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㈦ 我已经结婚了,父母的老房子现要拆迁,拆迁后指名过户给我,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正常过户给你(结婚之后),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是赠予给你个人(公证处一般知道怎么做),那么算个人财产!
㈧ 父母拆迁后分给子女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只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内不动产,产权容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视该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只登记了该子女个人的名字,而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
㈨ 父母的房屋拆迁款,子女能平分吗
拆迁款是专款专用,用于解决一个家庭的后续居住问题。不解决其他家庭的居住问题,用于干别的更不行
㈩ 请问父母老房拆迁所得房子写上子女的名字算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如果只写复了子女这一方姓名制,没有其配偶姓名,可以视作是父母婚后赠与自己一房子女的个人财产,属于登记的这一房子女的私有财产!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