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一套房产过户给一子,另一套房产他还能与其他子女平分吗
如果过户的这套房不算遗产,而是以赠送的名义给了这个儿子,那么剩下的另一套房产他还是有权利与其他子女平分的。
② 父母的房屋拆迁款,子女能平分吗
拆迁款是专款专用,用于解决一个家庭的后续居住问题。不解决其他家庭的居住问题,用于干别的更不行
③ 父母死后房子应该给儿女平分
我个人觉得应该私下商量解决,不应该上法庭!毕竟,家和万事兴,不应该一点小钱而内把亲闹情僵化··容····按法定继承原则,应该平均分配,只要相互沟通,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相信事情会有云啊满的结局的,期待你们能够顺利处理此事,不闹矛盾为上策!!!
④ 父母健在房产子女能平分吗
没有,那里人父母财产,不是遗产,父母都在,有权行使自已支配财产的权力版,他权们赠与谁都合法,别人和国家都可以,如是遗产,有一方去逝,那遗产可先由配偶纪承百分之五十,其余百分之五十四个子子人均分,如有遗嘱,写谁是谁的,其它人无权,根据财产和遗产分割法修订案为准,采纳哟
⑤ 父母去世,房屋怎么给子女分割
这样可以让一个人继承,然后根据房屋价格给其他子女一定的就经济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然后大家评均分割
⑥ 子女可以平分父母的房产吗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已相关政府的政策为主。建议联系律师咨询。
⑦ 父母房产,离婚能平分吗
你好,父母的房产,作为子女是不能平分的,是父母之间互相平分的。
⑧ 父母房产分配女儿有份吗
如果父母健在,则父母有权依法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理。如果父母去世属于父母遗产的,则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妹妹可以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拿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房产。但如果父母去世前有遗嘱且指定房产全部给哥哥,则要遵循遗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8)父母的房产子女平分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