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六条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容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你现在是房屋产权共有人,你继承的份额是母亲房产的四分之一,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纵横法律网 张渊律师
② 父母一方去世,如何继承共有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六内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容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现在是房屋产权共有人,你继承的份额是母亲房产的四分之一,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2)父母一方去世子女能继承全部房产吗扩展阅读:
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③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子女如何继承过户
1、若俩女儿确实要放弃继承权,父亲执意将房产让儿子继承,就无必要办理过户,等待自动继承即可,但父去世后,需及时办理继承过户。
2、可以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儿子。这需要父亲、俩女儿的签字,费用不多。
3、房产使用权应归父亲。但子女始终有继承其中一半权利,即母亲所留下的此房产一半之遗产。
4、可以让父亲立遗嘱,但必须有俩女儿的签字,有第三人在场签字,并由公证处出公证书,方可稳妥。
④ 夫妻一方先过世,可否由另一方继承全部房产
夫妻的财产继承是这样的,首先双方的财产有一半是另一方的,死者的一半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夫妻,子女,父母属于第一继承人,按比例平分
⑤ 父母一方过世,房产如何过续给子女
父母双方一方过来世,房产是是需要其自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才能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房产属父母双方共同房产,其中父母双方一方过世,如果在没有遗嘱说明的情况下。过世一方的一半房产,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三方平均分配。
如果要过户到子女名下,是需要其他继承人签订放弃房产弃权书,并一同到公证处获得房产放弃公证书。
并带上弃权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继承过户到子女名下了。
⑥ 父母一方去世 孩子有房产继承吗
住房是你爹妈一人一半,在你母亲无医嘱指定继承人前提,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专承人,死者配属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可以孩子一人继承一半产权手续,然后有孩子和父亲去房管,父亲把自己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孩子
⑦ 老人一方去世后房产子女怎样继承问题
父母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⑧ 夫妻一方去世,配偶,子女,父母如何继承房产
1、如果房子属于过世人个人的话,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般是平均分割。
2、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先将房子分割给配偶一般产权,剩下的一半再按照前述的继承。
3、原配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与子女,去逝方的父母为遗产的共同继承人。所谓遗产是指去逝方的没有行使处置权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剔出共同所有人的应得份额。原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配,还应照顾明显弱势的继承人。
4、再婚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去逝方的子女,去逝方的父母及形成供养关系的继子女为共同继承人,继承方式同前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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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