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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子女赡养祖父母

发布时间:2021-02-21 07:16:30

① 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未对子女进行过抚养,在母亲年老以后,子女是必须进行赡养

这肯定得赡养母亲啊,比较她生你,才有现在的你啊

② 我外公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我妈妈是个精神病人我家需要抚养外公吗

这个看你们有时间吗,你妈精神病你们还得照顾她,你们姨和舅能理解你们家的困难可以不让你们去抚养外公了。

③ 中年人患有精神疾病,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有劳动能力,这样的人能不能享受五保户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 无劳动能力的;(二) 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人无、抚养和扶养能力的;

法定赡养义务人: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直系血亲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定抚养义务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是指长辈直系血亲抚育晚辈直系血亲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婚姻法》第21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分别规定了不论是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而且是父母双方的共同义务和共同责任。《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定扶养义务人:包括配偶和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扶养是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五保对象条件规定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无”条件,缺少任何一条都不能成为五保对象。对于有女无儿的老人,如果其女儿家庭是人均年纯收入低于本地当年确定的特困家庭生活标准的,或女儿是隔省跨县且的确无力尽抚养义务的,需持有女儿报在县(区)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为五保供养对象。

④ 对有精神病后娘有赡养义务么

①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里的父母包括继父母和养父母专。
②如果父母有精神属类疾病或者智障等无行为能力情形的,子女可以选择自己照顾,或者送父母至疗养机构。赡养义务无法逃避,除非双方均同意断绝关系。

⑤ 患精神病一方离婚后孩子如何抚养,抚养费谁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⑥ 父母结婚时母亲隐瞒精神病史,之后离异,现在母亲应该由谁赡养

如果你已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你要履行起赡养义务,否则是违法的。若是你母亲去世,你将是你母亲的唯一继承人了。
不管你能不能产生感情,不能否认的是,她给你的生命。她不能照顾你,只是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并不代表她不想照顾你,也不代表她不爱你。赡养义务是一个法定义务,无论你有没有感情,都应当负起这一个责任。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我认定作为一个人,是要懂得感恩的。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但你父母亲已离婚,不存在扶养义务了。
第21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28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29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⑦ 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吗

1、在一般的情况下没有赡养义务;
2、孙子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对祖父母才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⑧ 弟弟精神病,其配偶是否用赡养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回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答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此外,《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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