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独生子女有多少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贰』 中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有多少户
农村户数的30%左右。
农村还是改变不了传香火观念,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农内村实行第一胎是女容孩的间隔几年后可以生二胎(因为农村需要重体力劳动,需要男人)。所以,第一胎是女孩的80%以上都会生二胎。头胎生男孩的有50%左右生二胎
『叁』 独生子女政策的利弊
论独生子女政策的弊端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按照目前总和生于率预测,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 万- 1000 万的速度增长。那么,按照这个速度,到2020 年,中国人口总量将达到14. 6 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再2033 年前后,大约15 亿左右。为有效控制我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20 世纪70 年代末开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一场全方位,持续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982 年9 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将实施计划生育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2 年9 月1 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总结20 多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正式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区)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待遇。我国各省市地区根据国家的计生条例规定,制定适合当地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今年恰好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30年后的第一年,中国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目前似乎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由2005年的5.89‰降至2009年的5.05‰,且人口低增长的状况已经维持了20年。一对夫妻平均只有1.7个孩子,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远低于全球2.6的均值。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人口政策,独生子女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偏重人口数量的控制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中国的人口数量,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万人口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而担忧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也正在悄然地老化。此外,独生子女政策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人口质量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
人口要可持续发展,其生育率必须维持在更替水平附近。由于总会有人生育两个或者更多的孩子,为了使生育率维持在更替水平附近,在目前死亡率水平下,就必然需要有人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多生与少育相匀抵消,生育率才有可能维持在更替水平附近,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便因此而诞生了。但如果仔细推敲,自然会发现,因为有人想生育多个孩子,事实上也生育了多个孩子,因而就要剥夺人们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利,仅允许他们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的政策某种意义上是以一部分人作为多育夫妇的殉葬品而出现的。经过数十年的广泛宣传,已绝少有公民不知道“超生”的后果。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无视超生后果与众多超生者的前车之鉴。这恰恰说明民众己经意识到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风险与弊端要远远大于超生处罚的利益损失,因而众多民众经过缤密考量、精心算计、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后最终还是作出了超生的决定。如此看来,超生者比按政策生育者更理性。而独生子女父母们未必对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全然不知,也未必认同独生子女政策,他们只生一个,更可能是屈从于外界压力下的被逼无奈或自我牺牲。 我们不能否认独生子女政策为我国的人口控制有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独生子女政策逐渐涌现出弊端。
第一,性别比持续偏高。20 世纪80 年代以前,我国出生性别比基本上属于正常范围,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102 -107 之间。但自80 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明显升高,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 5 ,比例偏高现象初显端倪,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到111. 3 ,而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则已达到116. 9 ,个别地方甚至达到135. 6 ,远远高于国际社会可以容忍的107 的最高警戒线。当历年出生的男女人口数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差异不大的条件下,若出生性别比失调,则其相应的未来婚配比就将失衡。短期内通过婚龄差的调节,问题尚且不大,但若时间持续长,就会造成一种婚配年龄失衡的问题。
第二,独生子女自身素质偏低。由于现在家庭多数为独生子女,普遍存在家长对子女教育往往是以子女为中心,万事都为其做好而忽略对其发现及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部分独生子女的体格、性格和人格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不足和扭曲,例如体格上的娇弱懒惰,性格上的自私冷漠,人格上的虚荣残缺。此外,还有自我中心意识强,性格独立;独立生活能力差,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感情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价值趋向模糊等。
第三,独生子女的家庭问题。
首先,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劳动力资源短缺。调查表明,由于劳动力缺乏,独生子女家庭不仅难以致富,而且还成为贫困家庭主体。例如,“2008年,安徽省铜陵县2945户低保家庭中,计划生育家庭达2503户。低保户中计划生育家庭高达85%” ,“独生子女家庭特困户873户,占特困家庭总数的88·09%” 。
其次,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发生子女意外伤残、重病、死亡,特别是成年开始挣钱养家的独生子女意外伤残、重病、死亡,不仅给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给父母精神以致命打击,并因此而陷入绝境。
如果说在父母生命周期早期出现的生存风险可以通过补偿性生育得以消解,在生命周期晚期出现的生存风险则因为父母年龄已大而丧失了补偿性生育的可能。独生子女政策把所有的希望与责任都压在了一个孩子身上,因而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异常脆弱。独生子女本身使得家庭的亲属关系网络缩小到极致。一旦独生子女家庭遭遇困难或不测时,来自于亲属关系网络的支持就大为减少,家庭依靠传统亲属关系网络的抗风险能力会降低至极致。此时,如果社会支持不能及时跟上,极易使独生子女家庭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还有,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子女。子女越多,老年父母得到各方面赡养的机会及数量也就越多。独生子女父母因子女数过少,来自于子女的非正式支持普遍不足,子女的供养压力增大,而老人陷入老年贫困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肆』 中国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另外,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有具体实施措施。
『伍』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那一年开始实施的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对于多回生,各省各地答的处理办法都不尽相同。
对于与外国人结婚的生育政策,国家和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如
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结婚的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
(1)在中国内地定居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的生育政策;
(2)在执行中国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与大陆公民结婚前已生育的子女以及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3)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的,补办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后,免予处理。
『陆』 中国独生子女家庭大约为多少
尽管已成社会热点,但中国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目前仍没有确切数据。据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数量
1009万家庭可能面临失独
易富贤的数量推断来自于两组数据:一个是中国从1975年到2010年共产生了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另一个是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每出生1万人,就有360人在10岁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岁之前死亡,760人在44岁之前死亡。
结合这两组数字不难算出,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有1009万人会在25岁之前死亡。
按照医学上49岁生育极限年龄来看,这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很少再生育自己的第二个孩子。
>>现状
生活无助“抱团取暖”
哈尔滨的一对夫妇几年前失去了他们的独生女儿。女儿当时在北京读大四,实习期间在外租房,因为长得漂亮,一天晚上回家路上遭到相识者奸杀并被残忍分尸抛到小汤山。女儿去世后的四年间,这对父母一直在寻找凶手、打官司。四年间,他们自虐般地住地下室,吃最差的饭菜,因为他们觉得女儿惨死,自己不能有任何享受。官司四年后结束,凶手绳之以法,妈妈爬上小汤山垃圾山顶放声大哭。
“坟墓里如果是我,该多么幸福。”这位妈妈说。
在唯一的孩子离去后,养老成了首要问题,入住政府养老院需要儿女签字,这让没有儿女的他们无处可去。“我不怕死,我怕老。”一位失独父亲说。此外,歧视、健康等种种问题也接踵而至。
绝大多数失独家庭最终都开始远离正常社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对未来的生活。
>>政策
经济补助难解根本问题
据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经济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
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更大的挑战还是这些父母的生活空白问题,比如未来养老怎么办?
>>建议
经济、精神共慰藉
如何解决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的问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日前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
“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
在生活照料方面,史柏年称:“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
“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史柏年说,“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
苗霞认为,“帮助失独群体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失独者走出阴影。”
『柒』 关于中国独生子女的利与弊的资料
(1)独生子女成长的有利因素
第一,营养多。独生子女的家庭,孩子可以享受优厚的经济待遇。
第二,爱多。独生子女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父母的爱的焦点,成为家庭中的中心人物,家长有时间也有精力倾注他们的爱抚、关怀和教育,他们大都能得到真正的母爱,这能促进他们心理正常的发展。一般来说,独生子女活泼、开朗,对成人充满信任。
第三,知识多。独生子女在生活中接触到的多是成年人,在享受爱抚的同时,也能获得大量知识,家长们肯下功夫,研究独苗苗的教育,方法主动、自觉,有意识让孩子多看多听,促进了他们智力的发展。
第四,期望多。独生子女从家庭的所有长辈那里得到多种期望,不仅多而且高,他们从小就生活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各种期待中,有的用言教明确灌输,有的用感情暗示。这些大人的憧憬,逐渐内化为孩子自己的思想。他们大都自信,好学上进,有荣誉感,自我感觉也“良好”。
独生子女生活在“四多”的环境里,从总体上看,比非独生子女具有更好的德、智、体发展条件和可能。
(2)独生子女容易形成的弱点。
第一,娇。独生子女家长心里总有个隐蔽的唯恐有虞的紧张感,生怕孩子磕破碰坏,所以,爱采取重营养滋补,轻体育锻炼的做法,于是,胖墩型、豆芽菜型孩子增多,他们常常依赖成性,缺乏独立能力和坚强的意志。在成年之后,他们经过坎坷,碰壁的摔打,才会对童年的娇惯有了清醒的认识。
第二,任性。独生子女父母由于处处顺从孩子、满足孩子,形成了独生子女说一不二的任性性格。他们到学校,也想让同学和老师服从自己的意志,因此,群众关系很不好。
第三,独。独生子女在没有兄弟姐妹缺少同龄伙伴的生活环境,容易形成“独”的特点。性格上孤僻,感情上自私,不关心他人,却把别人关心自己视为当然,没有“手足情”的体会,在集体中不合群,总想“拔尖”,叫别人都让着他,我行我素,不听劝告,对家长和其他成人,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不屑礼貌。补上这类孩子社会化的一课,是相当困难的。
第四,懒。由于家长过于“勤快”,独生子女缺乏家务劳动机会。家长事事阻拦,独生子女只得游手好闲,越懒越笨,越笨越懒。他们体会不到创造的乐趣、劳动的辛苦,因而也缺乏同情心,缺乏劳动协作的精神,对劳动的成果也不懂得爱惜。这劳动的一课,到孩子组建家庭时,还得有一番痛苦的磨练。
以上四点,是说独生子女容易形成的弱点,却不是必然形成的弱点。只要教育得法,独生子女的有利因素就会充分发挥,这些弱点也完全可以避免。非独生子女家庭,如果不注意教育方法,同样会出现这些弱点。所以,关键在于父母的教育
『捌』 请问 在中国,世界或其他国家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多生子女家庭的比吗
到2004年中国有8000万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据权威机构统计,到1995年,中国3.2亿个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占20.72%,独生子女已达6600多万。据国家计生委统计处统计,2003年,我国已有8000多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http://wengshenghua.blogcn.com/
北京市18个区县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比为7∶3
独生子女现象
2004年12月读摘:由于在家庭享受了太多关爱而被称为"抱大的一代"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目前正以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规模渐次步入生儿育女的生命周期。由昔日的"小皇帝"变成今天的"责任人",这种"角色转换"在中国构成了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将这一群体定义为一个新词汇——"独生父母"。"独生父母"使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在中国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并将成为社会主流。数据测算,到2035年,双方都由独生子女构成的家庭比例,北京为70.54%,上海达72.88%。 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家庭有8000多万个。其中,1979年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610万人以及比他们年长的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期。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今年公布的《"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表明,"独生父母"的共同特点是"恋爱不迟、结婚不早、生育不急"。多数人持"顺其自然"的生育观,更多地从个人层面来理解育儿的社会意义。对于家里的第二代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更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细心养育。同时,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独生父母"们更懂得理性育儿,从而使科学育儿不再是空话。令专家忧虑的是,"独生父母"家庭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赡养老人。若干年后,一肩是双方的年迈父母,一肩是年幼孩子,"四二一"家庭的这种"压力滞后"现象必将对李伟们的生活构成严峻考验。
2004年7月读摘:社科院新近公布的《关于进入婚育期的中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最新调查》显示,首批进入婚育年龄的独生子女面临诸多问题。......调查显示,"完全靠父母"的在独生子女中占18.10%,非独生子女占10.10%。独生子女在婚礼操办上对长辈的经济依赖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 ......在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上,调查显示,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态度有明显差异: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独生子女占58.6%(持赞成态度13%),非独生子女占50.9%(持赞成态度11%)。除此之外,独生子女的恋爱时间比非独生子女早,调查显示,初恋在20岁以前的独生子女占33.6%,非独生子女占28.0%。 ......近一半已成为父母的独生子女把孩子交给长辈照料,非独生子女中这一比例为28.1%。有了孩子后选择三代同堂的独生子女有50.5%,非独生子女为42.5%。
2004年7月,读摘中国人口网关于独生子女现象的一篇文章:据调查,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明显偏轻。他们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最值得重视的是他们与上代之间的关系———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办婚礼更依赖父母,隔代抚养现象突出等,显示了未来城市"四二一"结构的家庭形态。...... 在这种家庭结构中,独生子女的孩子,上面最多会有12个老人,突破了中国传统的社会平衡。年龄结构老化,是现在广受关注的,将来的孩子养老压力会非常大。这是独生子女化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孩子由祖辈抚养成为普遍现象。这一比例远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但这种模式有弊端。主要是父辈和祖辈之间,现代和传统观念之间会有冲突。具体表现在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两辈之间文化差异太大。......社会做好多方面准备,一些公共服务、政策要提前制订。养老、保障、住房、教育,从物质到观念都要做好准备。其次,针对独生子女婚育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婚育年龄提前、心理准备不足,这的玩大的一代怎么应付婚育这样的大事?需要有大量新婚学校等开设,给予他们足够指导。......上海是全国独生子女比例最高的城市。据推算,上海市区出生人口从1976年就开始转为以独生子女为主,独生父母群体形成略早于全国。对上海市"独生父母现象"的问卷式社会学调查,显示出若干值得关注的特点。......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偏轻,30岁以下的年轻父母占到36.9%,在非独生父母中这一比例只有22.9%。这一特点反映出独生父母比同龄非独生父母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 独生父母与非独生父母有5个指标存在显著差异。第一,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隔代抚养占了将近一半。第二,独生子女小家庭的经济信赖性更强。如办婚礼的资金,父母全包和资助大部分花销的比例高达47.2%,比非独生父母家庭高出12.1%,新的小家庭也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原来的大家庭。第三,育儿模式上更依赖新兴媒体网络的力量。第四,恋爱观念更开放。第五,育儿观念上个人取向更为明显。 ......中国的独生子女群体和国外有所不同,因为占总人口比例大,这一人群能否正常发展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巨大影响。而他们的育儿观念和方式,不仅关系到家庭的成长,还会影响整个民族的未来素质和发展。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家庭变迁的反向化发展。1982年在中国进行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证实,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6.41%,居各种家庭模式之首。但建立在工业经济规则与价值观上的核心家庭体制,强调小家庭的经济独立,家庭内部关系具有以夫妻轴为主的横向特点。而在独生父母家庭中,三代同堂的扩大家庭是主要模式,核心家庭退居其次;独生父母家庭经济上并不独立。还有,独生父母家庭中"亲子轴"仍旧占据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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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中国的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哪个多
现在独生子女多。
『拾』 关于独生子女界定
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回律。但兄弟姐妹答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