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汉发放独生子女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新疆执行的标准一直就是: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然后就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5000元。
上海市有新政策: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㈡ 问武汉市独生子女3500奖励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1年1月1日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
申请奖励的人员要填写《武汉市国有、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㈢ 湖北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过了六十岁能拿补贴吗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没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60岁发补贴的规定,所以说不能拿补贴。
下面是《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证家庭的奖励政策:
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第三十九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
㈣ 湖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补加5%退休金的政策还适用吧
只要没有作废,当然还适用。
㈤ 湖北省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及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分为以下5种情况:
(一)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妇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
(四)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生育的男女,在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后,自愿不在生育并采取了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故,其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独生子女的。
湖北省领取《独生子女证》办理领取手续:
去所在地计划生育局领取《湖北省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表格一式两份,先到本单位签意见盖章,再到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参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__wH0Wv5a
㈥ 湖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怎么发放的
每个地区的发放标准不同,如在湖南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回《独生子女父母答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盛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
㈦ 独生子女每年的补贴是多少(我是湖北的)
你好,湖北各地的独生子女每年的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建议向当地的财政部门咨询。
㈧ 湖北省独身子女的有关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与中国社会的迅速老龄化
除了人伦缺失之外,支持人口政策微调的专家们还有更多的理由。
一个已经引起政府高度注意的人口问题是男女比例失调。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指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2003年抽样调查为119……到2020年,20岁至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也就是说,届时数量庞大的中国婚龄男性将找不到老婆,这必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究竟是何关系,目前尚缺乏针对性的科学研究,但不可否认,二者之间存在或隐或显的联系,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有重男轻女、养儿防老思想的一些中国人选择性别生育。
更严重的问题是人口过快老龄化。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生育率迅速下降的同时,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明显上升,总数已达1.44亿,占总人口的11%,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421的家庭结构让独生子女不得不承载起比非独生子女更重的负担:小时候是父母望子成龙的重负,成年以后是照顾老人的重担。今后的一对中年夫妇很可能要照顾8位老人,还有孩子,而他们自身也曾是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独生子女。
“相对其他国家而言,我国人口老龄化本身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太快”,数学博士、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展战略处处长高辉清用一系列数据表达了他的担忧——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而同样的过程,法国用了115年,美国用了60年。这就导致了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5000美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l万美元。而中国2000年人均GDP刚过1000美元。即使到了2005年,也只有1731美元。
“换句话说,‘未富先老’是我国人口结构转换过程中所出现的独特问题,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真正问题之所在。这意味着,中国必须以比发达国家少得多的人均社会财富和短得多的时间,来应对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这是一个空前严峻的挑战!”
早在“叶廷芳提案”之前,已有多位专家学者(其中经济学家包括了吴敬琏、胡鞍钢、林毅夫等)对中国人口政策提出了适度微调的建议。包括“从2000年开始实行现行的一孩或一孩半生育政策向二孩平稳过渡”、“回到上个世纪70年代的二孩加间隔生育政策”或者“允许全国城乡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二孩”等主张。有关研究也表明,这些方案对中国人口变化趋势可以起到、也只能起到微调作用。
以“允许全国城乡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二孩”为例,它将使得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的峰值大概向后推迟5年左右,而总人口峰值依然将被控制在16亿(这一规模被一些专家认为是中国最大人口承载规模)之内。
政策放开,有多少人愿意再生二胎?
1997年国家计生委在全国组织了“人口与生殖健康”的抽样调查,共有15000多名育龄妇女接受了生育意愿调查,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得出的结果是,已婚妇女平均期望子女数为1.75个孩子,其中农村为1.81个。而另一项调查则显示,未婚青年的生育意愿大概为1.6个孩子。调查还发现,年轻妇女组的生育意愿低于年长组,文化程度较高的妇女的生育意愿低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妇女。调查中20~3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妇女组的平均期望子女数大约为1.6~1.7个,仅仅略高于我国现行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率(1.5~1.6)。这反映了21世纪未来大多数中国青年的生育意愿。这些调查表明,即使未来我国人口政策进行微调,既不可能导致出生率的大幅提高,也不可能明显地改变低生育率的总体现状,没有必要视开禁为开闸之水。
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社会的福利保障体系薄弱,“上学难,看病贵”。城市育龄青年对再生二胎的第一反应就是“养不起!”而已经进入社会的第一代独生子女面对“421”家庭结构中的6位老人,其必然结果也是“养不起!”
以我国最早实行计划生育的城市之一上海为例,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上海少出生人口达700多万,接近于上海户籍人口的一半。自1993年以来,上海户籍人口自然变动已连续13年负增长, 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速发展时期,现在每年增加的老年人口数量是5万多人,5年之后每年增加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15万人左右,在2025年左右,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00万人左右,占户籍人口的比重将达到或超过1/3。
据预测,上海户籍人口中的劳动年龄人口总数,从2006年开始将出现逐渐减少的趋势,这在上海人口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上海本地劳动力数量供给趋势已经发生了逆转,它对上海的发展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即使放开了生育二胎的限制,有多少人真正愿意生育二胎?还是一个未知数。1997年和2001年,国家计生委两次在全国范围的生育率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只有1.3左右。而近年对上海2万多个样本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一个上海家庭希望生育的孩子数量平均只有1.2个。有社科类专家表示:“上海完全有必要、也有条件充当试点,在全国率先适当放开生育二胎的限制,进行生育政策调整。试点总结出的经验结果,可以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中国独生子女问题专家、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风笑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到:“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自己能生两个,两个孩子有个伴,对他们的成长来说好一些。”
在本文文首提到的王女士居住的广州市珠江帝景小区里,记者碰见了四五对双胞胎,他们被家人或是保姆带出来散步,最小的还坐在推车里,而最大的差不多已有十来岁。管理处保安说,这个小区是目前广州市双胞胎最多的小区,3000多户人家中就有40对双胞胎。有传言说是小区风水好所致,但据不肯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有些夫妇之所以怀上双胞胎多是采取了某些医学手法,至于是否就是现在全国不少地方正隐秘风行的民间药方“多仔丸”还不能确定。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㈨ 我25岁湖北人,家中独生女,有独生子女证。。父母可以领钱了吗
我国对国家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家庭的八项奖励
一是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规定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日)起到独生子女满一定年龄止发给一定的奖金,奖金的名称又不尽相同:有叫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有叫独生子女费的,还有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奖金的时限也不一样:有发放到14周岁的,有发放到16周岁的,还有发放到18周岁的;发放的数额有多有少:最少的是吉林,每月发给4-8元;最多的是江苏,每月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给20元以上。最普遍的是不低10元(含10元),北京、广东、河南、黑龙江、湖北、辽宁、山东、天津、新疆、云南等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以上都是按月发放的,还有发放一次性奖励的。如福建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不是每月发放,而是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湖北、辽宁、重庆规定,如果不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可以选择发放一次性奖励,重庆的标准是不低于300元,湖北、辽宁是不低于1500元。贵州规定一次性发给100元至500元,并同时享受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上述奖励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绝大部分均规定,由国家干部职工所在单位承担,规定独生子女费奖励总额的,由双方单位各发50%;规定由单位分别发给的,由单位按照规定数额发给。
二是提高退休金或给予一次性奖励
1、增加一定比例的退休金。对独生子女父母,安徽、贵州、广西、海南、湖北、湖南、江苏、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均规定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黑龙江省规定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1%的退休金;海南、湖北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每月加发10%的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广西规定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
2、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广东规定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山东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黑龙江规定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的一次性补助;北京、甘肃规定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河北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辽宁规定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北京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黑龙江规定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规定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是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安徽规定条例实施后,未执行规定的,从领证之月起,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已为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应当为领证的职工增交一定比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黑龙江规定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四是子女死亡退休时全额发放退休金或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安徽规定,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按100%发给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补助;广东规定无子女的职工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辽宁规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五是增加产假。一是直接增加产假。广东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内蒙古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增加产假三十日;海南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二是对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河北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宁夏规定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甘肃规定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 50天。三是对晚育后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福建奖励45天至90天;辽宁、山东奖励60天;吉林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西藏规定实行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个月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允许享受产假一年(从休息之日计算,临近休假者一并计算,不另批假期),产假前六个月享受全工资,后六个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地区补贴、工龄(护龄等)工资的65%,其他各项补贴照发。四是经单位批准或有条件的单位增加产假。北京规定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浙江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六是可以享受哺乳假。广西规定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6个月至12个月的哺乳假。海南规定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浙江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
七是男方享受护理假。对独生子女家庭,广东、海南规定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宁夏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甘肃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护理(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八是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或给予补助(贴)。北京规定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吉林规定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吉林规定独生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西藏规定独生子女在藏的凭托儿所、幼儿园、医院收据由所在的单位各报销一半保育费、医疗费,在内地省市入园的,保育费每月在十五元以下的凭收据报销,户口在藏,十四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准予每隔一年半报销随父母休假的往返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