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后男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后未经父母同意加配偶名字,父母可收回房
不可以。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子女,这属于赠予行为。法律上房子已经不版是父母的而是权子女的,子女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而父母没有这个权力。
怎么收回呢,不论是人情世故还是法律上都根本无法操作。
确实有过规定,说的是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人只有子女的属于指定赠予。这种情况不论继承还是离婚,都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但这不等于所有权没有转移给子女,作为所有人的子女本人不能自愿在婚姻存续期间将产权赠予配偶。在这种子女将所得的财产的产权赠予配偶的情况下,父母以实际出资人的名义出面干预收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Ⅱ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现在要收回。
父母有出资凭证,可以主张债权,要求房产产权的权益所有人归还当时的出资款项。但是不能主张增值部分权益,那个属于债权,可以要求不超过同期银行4倍的利息!这个法律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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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后发现子女不孝顺,父母想收回房屋或钱,法律是否支持
不动产来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源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法对于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在第192条第1款第3项中已作了专门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是指:一是存在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二是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如果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则属于客观上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赠与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
2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有父母出资证据,子女不孝顺证据,请律师应该没问题。
Ⅳ 父母全款买房,产证是儿子名(成年),怎么收回
这个需要的儿子同意,然后儿子再过户到父母的名下,父母不能单方面收回。
Ⅳ 婚姻法里父母以子女的名字买房子,父母有权收回吗假如父母以我的名字买的房子,她们想变更名字,我不同
是不可以收回的!父母买房用子女的名字登记房产证,说明这房子是父母己经赠送给孩子了,赠送已经成立!法律就有规定,赠送成立后是不支持反悔的!
Ⅵ 父母出全资为自己儿子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请问父母能收回吗
这个骗你是儿子抄结婚没有,儿子袭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如果父母给儿子筹的钱是在儿子结婚前,并且是写了儿子的名字,有这个能够证明这个钱是父母出的,那么父母能力把他收回来,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个钱是父母出的,那么几乎是可以说收不回来的,这是婚前,如果是红色,那就麻烦了,那可能会牵扯到,而且范玉芳了
Ⅶ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 父母能收回吗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赠与行为,有以下情况的父母可以收回:
根据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答: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父母买房登记子女名收回案例扩展阅读
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况:
一是存在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
二是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如果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则属于客观上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赠与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
Ⅷ 父母出资买房子写儿子名字,儿子不孝,想收回房子怎么办
这个只有通过诉讼的途径啦!用付款证明材料来收回房子吧!先让法院判决房本失效!再凭判决书去更名吧!
Ⅸ 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写的孩子的名字,可以收回吗
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