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独生子女证了,可以领准生证吗
办独生子女证没有准生证,要去先补办准生证再去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补办准生证: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需要以下证件:
1,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2,孩子准生证
3,孩子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并填写,之后送经审批,证件缺一不可。
根据所描述的情况来看,由于最初没有帮孩子办理准生证,所以现在不能为孩子办理独生子女证。
方法是有的,根据具体地方不同,政策也不一样。有的地方补办是要罚款的,可以在孩子出生时的医院,来出具孩子出生的证明,也可以先到计生会或者相(一)原接生医院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时间或出生证号。
Ⅱ 一孩生育证是不是独生子女证
不是,一孩生育证一般是指第一胎准生证,又叫一孩生育服务证。各省对独生子女证的叫法不一样,但是不会叫一孩证的,都是独生开头,比如有的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证等等。
Ⅲ 办独生子女证时把准生证收走了还还吗
你好,朋友。 这个一般是不会还的。 有独生子女证了。 孩子也生完了。 还有那个干什么。
Ⅳ 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丢失了怎么办
准生证和出生证丢失是补办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内》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容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Ⅳ 一孩生育证可以代替独生子女证吗
一孩生育证不可以代替独生子女证。
一孩生育证是我们所说的准生证,就是允许生育一孩的生育证明。
独生子女证是,从2002年9月1日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两者是不能代替的,因为独生子女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而一孩生育证只是在生育一孩时候需要办理的生育证件。
Ⅵ 申请独生子女证需要准生证吗
国家现在已经没有独生子女政策了,所以也申请不了独生子女证了,所以就不管什么证件也没有用。
Ⅶ 独生子女证和准生证有什么区别
独生子女证是你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可以办的证 准生证是你生孩子前要办的证
Ⅷ 没有独生子女证,准生证怎么办
办准生证与独生子女证无关。
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提交材料:
本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异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