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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再婚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1-02-17 00:40:54

『壹』 大家再婚后独生子女的界定是怎样的

现在全国放开二胎了,已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啦!

『贰』 独生子女户怎样界定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四、对特殊情况的规定
4、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安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http://www.ahpfpc.gov.cn/page.php?fp=newsdetail&id=784
三、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叁』 再婚的独生子女怎么判定

独生子女来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自果是带着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后生属育有子女的,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

再婚子女是否能够认定为独生子女,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3)独生子女家庭再婚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

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

『肆』 关于再婚独生子女的问题

下面是复关于独生子制女的问题的政策(包括再婚独生子女),你看一下后会全明白的。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伍』 再婚家庭有两个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条件如下。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陆』 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柒』 再婚家庭怎么看是否为独生子女

按照以前的计算方法不是,但是新的政策出来以后如果你的亲身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你一个小孩,那么你就是独生子女。

『捌』 对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的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专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属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玖』 独生子女 再婚

第十二条 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
方应在产后三至六个月内上宫内节育器;提倡在产后四十二天上宫内节育
器。已生育两个子女,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鉴定,夫妻双方均
患有禁忌症,暂不宜结扎的,或女方领有出国护照等待移民的育龄夫妻,
可采取上宫内节育器或其它避孕措施。

第十三条 已生育两个子女,女方年龄未满四十周岁的育龄夫妻一方
应采取结扎措施。应采取结扎措施的还包括下面四种情况: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经批准再
生育一个子女的,在产后三个月内结扎;

(二)再婚前双方各已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离
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再婚后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经批准再生育一个
子女的,在产后三个月内结扎;

(三)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再婚时应结扎;

(四)第一个子女属病残,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第二个子女
出生一周岁内结扎。

第十四条 计划外怀孕者,必须落实补救措施。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
女的,一方必须结扎,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五条 应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时应向镇
、街计划生育办公室交纳节育措施保证金(有单位担保者除外):上宫内
节育器每例二百元,结扎每例二百元至五百元。对产后如期落实节育措施
的,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应退回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 上宫内节育器的妇女实行一年两次以上查环、查孕制度。

第十七条 已婚育龄妇女取宫内节育器,必须经街、镇以上计划生育
管理或技术部门批准;施行人工受精、输卵(精)管吻合术,必须经区、
县(市)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计划生育技术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须到
指定医院进行输卵管药物粘堵手术的,必须经区、县(市)以上计划生育
委员会或计划生育技术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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