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各地发放时间不一,以广东省为例: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1)柯桥区独生子女母补助发放扩展阅读
领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⑵ 关于独生子女补助金如何申请发放
1 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申领,企退人员可向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申请
2 凡西安市城镇户口,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106元补助。
补助金额从2009年7月1日算起
3 附<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相关条款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发放程序及渠道
(二)企业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手续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对应的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
由本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户籍地乡镇街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并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户籍地乡镇街办负责发放。
⑶ 独生子女补助金由谁发,发多少,什么时间发是哪个法规或条例规定的
独生子女补助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发,发的时间各单位不一样。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发放标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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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补贴二孩退费
2014年以来,不少省区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订“计生条例”时增加了“单独”可以生育二胎的条款。
作为最后一个放开“双独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批准生育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可以找到明确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河南省卫计委相关人员回应称,国家卫计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而每个省份情况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费
⑷ 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费发放规定
领取独生子女抄证的独生子女户,“男女双方为60岁以上农村户口老人”通过公示后可以按月领取独生子女养老补贴。这在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具体补贴数额,各地基本相差不大,每人每月60元左右。
⑸ 2019年的独生子女补助费几月份发放
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补贴额度将提高至2400元每年,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印发回的《医疗卫生领域答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补贴金额为2400元/年。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新变化
1、完善奖励范围:
将之前已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纳入按月发放奖励范围,并对奖励对象范围作了明细规定。
2、提高奖励标准:
将奖励标准从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3、明确奖励对象
(1)根据《奖励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⑹ 独生子女费由谁发放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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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政策红利:
国家层面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社会层面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时期,中国社会跨时代意义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识,断绝中国几千年表兄妹结婚陋习;
2、用九年义务教育强迫农村家庭让女孩接受教育,推广现代化小家庭观念,打破传统大家族制度对于青年一代的枷锁;
3、推广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中国农村社会彻底断绝16岁、17岁早婚现象;
4、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并拥有遗产继承权利;
5、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险概念。
⑺ 浙江省绍兴市农村独生子女这么补贴
按规定孩子18岁以前和父母60周岁带有关证件手续到户籍地村委会申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
⑻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具体在哪个部门领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一般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8)柯桥区独生子女母补助发放扩展阅读: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