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独生子女补助金如何申请发放
1 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申领,企退人员可向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申请
2 凡西安市城镇户口,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106元补助。
补助金额从2009年7月1日算起
3 附<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相关条款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发放程序及渠道
(二)企业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手续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对应的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
由本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户籍地乡镇街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并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统一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户籍地乡镇街办负责发放。
2. 有独生子女证的国家一年补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
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2)隆安独生子女证补贴资金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
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 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每年补贴多少钱
无法回答你。
一、独生子女18周岁前的钱和父母60周岁的钱是不一样的。
二、各地的标准不是统一的,各地有各地的标准。
所以无法回答你。
4. 独生子女补助金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复
根据有关规制定:独生子女费每人每年发放100元,父母双方单位各付一半,即为50元。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5.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
五河县大新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优惠政策:
1、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指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下同)之月起至子女年满16周岁,每月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退休前工资的100%发给退休金。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破产或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给予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提前5年(55周岁起)享受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金标准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5、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且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扶助金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另增加600元。
6、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新发生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子女不满16周岁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紧急抚慰金;子女满16周岁或女方年满49周岁的,给予每户10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7、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在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调整承包土地、山场和分配集体收益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按人头分配时增加一人份额,按户分配时增加30%份额。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时,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8、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大病补偿时按有关规定给予该病种中最高补偿;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先照顾;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
9、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所在乡镇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0、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其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每人每年55元的缴费补贴。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的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11、对2015年10月1日后农村(指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纳入我县计生常住管理,下同)政策内生育,且落实上环或皮埋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12、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及县相关政策文件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