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1)独生子女遗产所需材料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选摘)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选摘)
2. 申请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笫一条也是最基本的就是能够证明你是遗产的直系亲属,比如子女父母。
3.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
一.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受阻的4个解决技巧
据了解,一些法院确实碰到不少这类难题。随着“80后”已经奔向不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一些银行和房管部门在落实遗产继承时需要独生子女为少有继承人的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没有兄弟姐妹当“被告”,无法立案,导致继承遗产的权利受阻。那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律师支招
1、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
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只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少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较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少有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2、遗嘱公证
独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备好遗嘱,而且对遗嘱进行公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这一问题。
3、吿银行、房管局
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较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较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少有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较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4、到派出所开具相关亲属证明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少有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 过户了。
有了以上4个锦囊妙计,身为独身子女便不再害怕无法继承遗产了。
二.办理继承房产的具体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继承房产过户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房地产继承作为房产转移的重要形式,是房地产产权转移的有效方法。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即房地产继承税费。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契税。
四.房地产继承税费计算方法: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 元。
继承房产过户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4. 想立遗嘱,给自己的独生子女,需要什么流程
为了避免以后产权证书的麻烦,最好公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5.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遗产继承纠纷通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继承人的资格问题,二是继承财产的分割内问题,日容常纠纷以后者居多。
那么,出现遗产继承纠纷时,应该提交哪些资料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继承案件的司法解释,大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的户口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继承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3、代位继承人与继承人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材料;
4、能够证明前一顺序继承人或同一顺序其他继承人丧失或放弃法定继承权利的材料;
5、合法有效的遗嘱材料,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属于口头遗嘱的,需要两位见证人先行出具书面材料;
6、引起纠纷的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材料;
7、其他继承人侵害继承人继承权的证明材料;
8、具有《继承法》规定的可以分得被继承人财产资格的证明材料。
实际诉讼时,可根据案件性质,主张权利,有选择地提交。
6. 父母去世,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遗产房的方式:一种是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写下分割协议,然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也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过户;如果继承人之间就房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应当到法院起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到房管局过户。
父母都去世,有独生子女的,如果父母去世时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世,老人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和独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如果老人们都去世了,继承人中是独生子女一人。
继承时,需要带的资料:父母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
7.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通过公证,公证都要带哪些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回土地证,
继承人答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开具继承人和死者直系亲属证明,
然后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房管,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8. 父母去世,独生子女的我想去办遗产继承公证书,需要带哪些东西去
户口本、身份证、父母死亡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不动房的证回明(房、车的)答
一般先去公证处一次预约,会给你一份类似调查函之类的,你去相关部门请他们填写盖章就可以了。通常需要调你档案填写家庭成员关系等。
因为你父母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继承权,公证处会相应需要他们是否在世的一个证明,这个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