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去世 房子已公证由几个子女继承,各人是各人,,房证还是老人的名字,如何办理各人的房证呢
只有一套房子,几个人分,那就在房产证上把几个人名字都登记为房主,大家都有使用或支配权。
『贰』 去公证处办理已故父母的房产继承,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叁』 独生子女怎样继承过世父母房产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依然要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由于可能存在父母的父母仍然在世的的情况,因此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第一顺序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遗嘱继承房产具体流程:在死者死亡后,由遗嘱指定继承人凭死者合法有效遗嘱,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和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得到继承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再凭以上证件材料和公证书,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肆』 子女继承过世父母房屋以及出售的问题
一、关于继承费用
继承是免税的,不需缴纳任何税,只有公证费而已,公证费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收取,配偶间继承收取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1%,子女继承公证费是房产评估的2%。
二、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
(1)100万以下是千分之五
(2)100万以上 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 评估费= 100万乘0.5%+50万乘0.3%)
PS: 评估费用可以协商,一般的最低的是收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如果你划到这价位就行。
三、营业税的5年限制
继承后的房屋营业税从继承开始后,实际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之时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即你们继承后5年内该房产上市交易的话需要缴纳营业税。
四、关于个税
继承时并不产生个税,只有在该房产再交易的情况下才会按照差额的20%或房产评估价的1%收取个税,以上两种方式是可选的。
五、关于契税
子女继承房产并办理过户后,再次购买房产则需要缴纳契税,契税和房屋面积有关最高不超过3%。
六、关于房产继承
有两种方案
1.房产证可以有多个产权人,所以你们可以共有房产产权,到房管部门办理即可。
这个有点麻烦,需要多个产权人共同前往办理,如果产权不均,还需相关鉴定。
2.或者你们可以写份“产权继承协议”,协议内说明先将房产的产权归于某人名下,然后将其变卖,变卖所得按应得比例共同分割。
协议需多个产权人亲手签名,具法律效力!
『伍』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六条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容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你现在是房屋产权共有人,你继承的份额是母亲房产的四分之一,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纵横法律网 张渊律师
『陆』 拆迁已故父母房产 子女继承公正 需要父母的父母签字吗 如果父母已故 需要所有子女签字吗
如果父母的父母健在,公证前应予签字。如果父母去世由其中一名子女继承房产,且无遗嘱,则其他子女均要签字确认放弃该遗产,并经公证处公证后,该子女才可办理产权继承和更名手续!供参考如认可,请釆纳!
『柒』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吗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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