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大陆人士怎样继承香港人士隔代遗产使用权
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范围做了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来回财产或权利答不是遗产。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不是遗产。前述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委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然,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是否是遗产,这有争议。游学律师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分裂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遗产。
❷ 香港亲人去世大陆如何继承房产,香港亲人去世大陆如何
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版时都需要到权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❸ 香港居民在中国大陆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另外我国的《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也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必须提供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委托公证人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的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死亡事实、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父母情况、遗产状况等。委托公证人制度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香港、澳门律师,依据司法部的授权,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发生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的使用范围在内地,与内地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根据香港宣誓条例作出“声明”根据香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声明内容虚假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提供上述声明书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就可来到本处办理继承手续。如有继承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能回来办理继承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授权委托书应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证明。如有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应当亲自到本处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或提供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❹ 请问内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要多少时间才可以到香港定居
这位知友,父母投靠子女定居香港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办理户口回、居民身份证答工作规范>中的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进行办理,从户口申报事项到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所需时间如下:
一、办理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对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三、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四、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❺ 香港人过身后,家人如何继承其在内地的房产
1、如果父母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
2、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要先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❻ 香港人继承内地父母房产问题
1、如果父母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内定继承容。
2、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要先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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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内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 父65母60在内地户籍是有女儿
如槐迅漏果女儿的户口现在内地,父母是无法办理到香港投靠子女签证的。
可以以旅游等方昌基法去探视。
没有规定说其中之一去世铅烂就可以投靠。
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
❽ 大陆父母对于香港子女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你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只要是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那么就会享有继承权。
大陆父母当然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
纵横法律网-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师事务所-项天赐律师
❾ 香港房产,大陆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民法通则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回享有民事权利,承答担民事义务。
到了继承的时候,物权登记就已经在法律上消灭了,即房产概念不存在了,应该说继承房子。民间用的房产一词是另一回事。取得房子有规矩规则,即一个人得到房子,其他人得到钱,如果房子已经被建立家庭,再得到房子就是破坏家庭,就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