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陕西省西安市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领钱
因为你是农村户口,只有城镇居民享有此政策。
『贰』 西安市沣东新城拆迁安置,对独生子女有哪些优惠政策
这个目前还来在计划中,还没那源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叁』 西安市和平路柏林林街道办何时发放独生子女费
各地发放时间不一,以广东省为例: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3)2018独生子女分地西安扩展阅读
领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肆』 2018届高考独生子女有加分政策吗
2018年高考只有极少数省份有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绝大部分省份都没有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少数省份的独生子女加分政策也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的,比如广西规定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两类高考加分项目。
『伍』 陕西西安农村独生子女中考2019届加分政策
不是,你要是农业户口,且是独生子女,还领过独生子女光荣证才能加分。 西安目前没听见过这种政策,这种政策前段时间我看到过,但是只是一种政策,相对执行和执行周期还是要等到以后才能看出来,目前不会加分!希望对你有用! 我们老师是这样说的。
『陆』 陕西农村独生子女拆迁政策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回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答》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柒』 你好: 我是西安市长安区茅坡村村民,为什么在我们村独生子女享受不了国家的政策。因为我们村子马...
建议 去你们区民政局和计生局咨询 如果没有答复 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机关咨询 有必要的话可以和记者联系 用社会监督的力量解决问题
『捌』 请问西安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在哪里领取
可以到社区里边管计划生育的专干
『玖』 西安市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是那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程序
1、凡想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一胎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在第一孩(单胞胎)出生后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按申请表中的内容填写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盖章并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从领证之日起至十四周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少于五元,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87892350(流动人口管理处)
申办条件: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 。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