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的继承权,急!!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版。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权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故而独生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拥有继承权。
㈡ 中国遗产继承法的独生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
但是若是内诉讼继承容遗产则有些困难,因为没有适格的被告,法院不一定给立案。得找到个适格的人做被告,才能通过诉讼程序继承父母的遗产,建议找律师咨询。
㈢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版继承,第一权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为了使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律师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将其全额赠与给独生子女。
㈣ 独生子女继承权问题
1、建议你复还是以我国继制承法中的规定为准。
2、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将发生法定继承。
3、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根据你的情况,你就属于你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此时你的叔伯等亲戚无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
㈤ 独生子女可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吗
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内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容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为了使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律师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将其全额赠与给独生子女。
㈥ 独生子女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吗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专于父母去世,那么属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为了预防这样的情况发生,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确认房产由子女继承。在《继承法》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时,按继承顺序,由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先立下遗嘱,能避免这些麻烦的产生。
㈦ 关于独生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按你说的情况,即使是独生子女,也是没有特殊的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情况独生子女可以按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㈧ 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不一定的,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