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起诉父母
女儿归父亲抚养,母亲有劳动能力的男方无需付赡养费!至于孩子上大学学费】生活费可以起诉要求父亲承担一部分。
㈡ 父母赖在子女的房子不走,能否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要求搬走
法律上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侵占子女的房屋等合法财产,子女有权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㈢ 子女可以起诉父母要三十平方房子吗
子女不可以起诉父母要三十平方房子。
㈣ 家长要把房产给儿子,女儿有起诉权吗
没有,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子女有权起诉,在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侵权的二年内,二年内不起诉的,仍可以起诉,不丧失起诉权而应诉讼时效已过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