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独生子女夫妇享有政府补贴多少钱
根据有关政策了解到,由于国家现在开放二胎政策,导致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又生了二胎,网友有关于退费问题也是议论纷纷,说什么要生二孩就要先先退独生子女费,有些地区的政府发布相关声明,在办理生育证时,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收回,但是需要退还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发放生育证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凭证可领取这三大补贴!
就在前面几天,人民日报文表一篇文章表示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所以从2019年开始独生子女补贴相关新政策,凭证可领取以下三大补贴。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之后,就能够凭借独生子女证享受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而且是父母双方都可以领取的,平均每人每年960元。实际补贴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2.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
这个主要针对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给予的特殊补贴情况,具体详情可以查找你所在地区的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补贴标准以文件为准。
3.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
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标准地区不同,补贴情况也不一样。
以上独生子女三大补贴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补贴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Ⅱ 临安独生子女的奖励
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玲珑街道实际,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保障机制,制定本政策:一、街道财政要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力度,要确保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培训奖励等必要经费的及时到位。二、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从2002年起由是政府一次性发放2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以后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对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不再生育合同并采取可靠避孕措施后,从2002年起由市政府一次性发放5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以后再生育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由街道办事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四、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已年满60周岁,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计划生育夫妇给予奖励扶助。符合临安市人口计生局(2005)39号文件要求,从2005年起由市财政每年每人发放600元,直到亡故为止。五、计划生育公益金发放,按杭州市人口计生委(2005)64号文件和临安市人口计生局(2005)54号文件标准执行。街道对独生子女(该独生子女未婚或未育)意外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残疾证一级或二级标准),意外死亡。街道一次性补助1000元,凭证发放。六、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采取可靠绝育手术后,街道一次性给予200元绝育补助费。七、街道办组织在结对帮扶活动中,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家庭困难户。八、逐年提高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的报酬,在市财政发放的基础上增加50—100元,在年终一次性兑现。凡计划外生育的家庭一律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街道办补助经费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Ⅲ 独生子女2019年补助多少
以前为了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如今不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我国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也是有一定的补贴和奖励,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都是有一定福利的,但是由于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养老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颁布了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今天我们来看看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新正常,满足3大条件,可每年领取2400元。
虽然独生子女家庭抚养教育等成本是比较低的,但是独生子女以后的养老就是更加有压力了,本来不少人的压力已经是很大的,要是在加上养老的压力,这个压力可想而知,可能有些人自己生活都是一个问题,更何况还要加上每月每年都是要给父母一定的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是会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一些补助和奖励,目前2019年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已经是在相关新闻当中是报道出来了,满足3大条件,可每年领取2400元补助。
要领取240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是需要满足3大条件,也是要在有独生子女证的前提下,条件一,本身居民没有在外省享受过同类补贴政策的,在这个条件中还有满足这3种之一,一是要本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国企等等职工,二是有本省户籍的外来城市人员,三是户口不在本省,仍然是在本身领取养老金的人。
条件二,要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条件三,是要在1933年以后出生的,男性是60岁以上,女性是55岁,有些人对于这个条件是存在着意见的,真正要满足这个条件的人是比较少的,满足这3大条件,可每年领取2400元补贴,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就已经给出了申请这个独生子女具体条件,想要申请的独生子女补贴的,可要关注当地的政策。
Ⅳ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政策,补贴多少钱
2017年关于独生子女未有新规定,仍然执行的是《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具体涉及资金的奖励是: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2、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
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3、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临安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