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有文件规定吗
有。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以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等具体的奖励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独生子女证退休后补助扩展阅读:
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精神,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应由企业支付。企业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允许税前列支,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一)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
(二)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地(按税收级次)财政解决。今后依法实施破产的企业中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产清算经费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级财政。
(四)其他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解决。
2. 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有什么补助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
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2)独生子女证退休后补助扩展阅读:
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3. 退休的有独生子女证的听说每年都有补助
没有补助,全国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二胎后就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制度。
4. 独生子女证退休后政策
1、对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可以享受的补贴主要有:(1)城镇职工一次性补贴:属于城镇职工的,在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可以在单位申领“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一方有单位,一方无单位的,有单位一方可以发放两份。
注:此政策全国普遍实施,具体补贴标准各地不同,以当地为准。
(2)农村户籍补贴:属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父母,在60周岁后,可以领取960元/年/人的补贴。
注:此政策全国普遍实施,标准一般都是960元/年/人。
(3)居民养老金补贴: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的补贴。
2、以上政策是全国的普遍政策,还有一些地区性政策。比如有的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区分有无单位、城乡户籍,一律可以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补贴。
3、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抚政策主要是各地卫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直接咨询各地卫计部门。
5. 关于退休后凭《独生子女证》领取补助的问题
上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
退休人员办理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程序的规定
沪计生委(政)[1996]18号
各部、委、办、区、县、局,各区、县、石化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沪社保业一发(1996)18号、19号、沪社保业二发(1996)20号文件规定,现对领取《独生子女证》以及婚后无子女的退休人员办理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凡按规定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人员,先按以下规定办理《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
(一)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并且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原配夫妻人员,在办理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手续时,凭《独生子女证》,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本人携带《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生委审核盖章。
(二)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婚后无子女或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离婚和再婚人员,所在单位应填写《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申请审批表》,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送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本人送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生委审批,区、县计生委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复印留存。
(三)证明材料要求
1、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离婚或者再婚人员需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独生子女证》。如再婚人员的孩子由对方抚养并且本人无法出具原已领取的《独生子女证》,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2、婚后无子女人员需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是离婚对象,还应出具离婚证明。
(四)《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申请审批表》和《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由单位到所在地区的区、县计生委认购。
二、上述人员按规定办理了《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后,由其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经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批准后,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上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6.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能领取多少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具体的金额为基本养老金的3%,但根据当地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增发待遇的,这个待遇是方法在每个月的养老金里面。并不是按年领取。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6)独生子女证退休后补助扩展阅读: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享受补贴: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了工作;领取的为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费发放方式
1、有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2、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会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如果属于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3、如果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但是是无业人员,将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4、如果是农村居民,携带好相关证明,乡镇人民政府会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7. 没办独生子女证,退休后还能享受补助吗
不能;
退休需要提供给单位独生子女证,采纳享受补助。
8. 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有没有补助吗今年
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可以凭独生子女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休证到居委会或村委会登记,可以一次性领取三千六百元独生子女奖励金。
9. 没有独生子女证,已经领取一次性补助的,已经退休父母还能享受每月补助政策吗
只要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交纳了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领取了养老金,回只能一次性领取3600元独生答子女奖励金,假如没有养老金,到了60周岁以后,夫妇双方均可以每年领取960元奖励金。但不能享受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