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绵阳市对己满60岁独生子父母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的标准是多少
目前绵阳市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可在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之前领取每人每年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可以领取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此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领取每人每年7800元或6240元的扶助: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❷ 四川省也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加发5%的退休金;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清州本条件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在本市,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独生子女证》)。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裂正拦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肆胡。
三是农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但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双女户。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❸ 四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是那些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户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下列途径发放: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 (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双方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无用工单位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四)以上三种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独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社会捐助等组成。 第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建立财政专帐进行管理,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全额进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条 按照上年度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人数,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不低于5元、市(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标准,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补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得冲抵国家和省规定应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册,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应奖励对象和金额,应在第二季度内将奖励专项经费拨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收到拨款后应于30日内以现金形式发给应奖励对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等。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由独生子女父母或其委托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每年发放专项奖励金时,应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总额、应奖励对象名单、实际发放奖励金人员名单和金额等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有权举报。有关部门应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应责令改正。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按时足额划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克扣、挪用、贪污、私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监察、审计、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一)不按时足额划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不按时足额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三)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徇私舞弊,虚报、冒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
❹ 成都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金政策是什么啊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工资没有领到百分之百的,可以增加百分之五?
❺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的补贴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条件的对象,可以确认为独生子女父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符合条件的对象,如果要求享受补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确认) 表》,并向户口所辖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独生子女父母身份证明。
❻ 四川省也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了吗
执行了,按规定四川省执行了独生子女父母60岁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政策了,所以执行了。
❼ 四川省农村独生子女老年补贴政策
四川复省农村独生子制女老年补贴政策
根据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二)本人或者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
(四)女方年满58周岁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二、关于收养子女的问题:
(一)未曾生育仅有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列入奖励扶助对象。
(二)夫妻依法生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收养子女,其中依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死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凡符合上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请于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自愿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计生办申报
❽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发多少
从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将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❾ 四川省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后领取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带上独生子女证,由其本人向村申请,经过村、乡、县三级审核确认后,就可以领取奖励金。
以下是广元市市人口计生委给予读者来信的解答:
我只有一个女儿,96出生的,办有独生子女证,现在国家对这种情况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王明:
你好!你在来信中咨询有关“国家对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现结合你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1)根据当地或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60周岁、女满58周岁以上的农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
因你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儿未满18周岁,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条件,故请你夫妇及时与你们户口所在地的村及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联系。对于你夫妇是否符合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由于我们对你夫妇的详细情况不清楚,所以不能直接答复你,建议你对照以上条件进行判断,或者咨询你夫妇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 2012-7-27 11: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