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回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答。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后如何享受医保
可以享受。但必须你和你老公都属于张家港户口,然后具有固定的工作。如果是这两个条件都具备的话,你可以给二老申请张家港户口,也就是我们说的迁移户口。二老可以以投靠的形式迁移过来。现在一般的城市都具备这种“养老体系”。
办理迁移户口所需材料:身份簿、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具体说明。
3. 父母退休想把户口迁随子女。有什么政策规定可以办理随迁吗
关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各地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章第一小条规定:
离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
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工人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
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
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调往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
西藏自治区)工作,现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
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且一名子女户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由京
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迁出一方年龄须超过 70
周岁。
(3)父母随子女入户可以享受哪些扩展阅读: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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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条件第五条:“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条: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
由京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请人原本市户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
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4.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能享受当地政策
夫妻团聚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三)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七条;
(四)《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1999]72号;
(六)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随迁入户受理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公(人)字(2003)615号文件;
(七)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恢复随迁入户受理及修改补充相关入户条件工作的通知》深公(人)字(2005)728号文件;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九)《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十)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9日民办函[2003]166号);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十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第14号;
(十三)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1993年12月29日司发通(1993)125号);
(十四)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收养登记证书的通知(民办函[1999]3号1999年7月7日);
(十五)民政部关于在办理收养登记中严格区分孤儿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通知1992年8月11日民婚函〔1992〕263号;
(十六)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03]181号);
(十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年2月21日发布);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1987年6月15日法(研)复[1987]20号;
(十九)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
(二十)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1995年11月6日);
(二十一)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等。
数量及方式
受市政府当年计划指标限制,符合条件按申请时间先后审批。
条件
(一)夫妻团聚投靠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三周年;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二)老人投靠子女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内地户口该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登记为深圳常住户口的父(母);
4、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规定应当并户的应先行并户,因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5. 父母跟随子女迁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抄入,需要一定的袭条件,如子女已成年、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等,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父母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投靠子女落户。
(一)子女已成年;
(二)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
6. 请问已退休的老人随子女入户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吗
怎么可能?退休金肯定是原工作单位所属的社保部门发。
7.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有什么好处
1,首先,你要独立分户,不然来了落不了,单位不会给你落的;
2,受理条件:
1.夫妻回均达到离、退答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3,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4,老人社保、医保过不来的话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