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证办理手续及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1、夫妻双方自愿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可向县、乡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母亲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
受理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提出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书面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2、发证登记。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申请书;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5、一孩《生育服务证》;
6、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照片2张;
7、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8、生育服务证。
9、长效节育证。
受理事限:
1、如发放有误,依据省《条例》第48条规定收回证件,并追回全部优待及奖励所得。
2、农业人口到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县直机关非农业人口在县计生局县直股办理。办证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编号,加盖统一印章。无单位的非农业人口在县居委会办理。
3、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登记、造册和建档,因客观原因不能即时发放的,必须在 15 日内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 15 日内将不予发证的决定和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❷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那些手续
1、双方户复口原件。
2、双方结婚证原制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
4、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填写表格一式三份,夫妻二人二寸合
影彩色照片四张;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填写表格一式二份,
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三张;双方都没有工作单位的填写
表格一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二张。
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
1、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表格;
2、带着相关证件及按要求填写的表格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
办理机构: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居民将表格全部按要求填写合格后,当时办理。
❸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❹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版居民户口簿权》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❺ 怎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独抄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❻ 为何我梅州市五华县河东计生办在人口普查期间上户口规定在3周岁以上罚款元1000元,3周岁以下罚款3000元。
一、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