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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04 23:34:50

1. 湖南省独生子女户奖励政策

按规定孩子18岁以前和父母60周岁可以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去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其它没有什么奖励政策了。

2.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内保健费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3. 2014年湖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中有提到

要全部满足。一次性5000,或者每月80元。

4. 湖南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标准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科易网政策服务中心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时间:2011-03-11 查看次数:
湘人口发〔2011〕7号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现将《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
为规范人口计生事业费列支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以下简称发放对象)确认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确认条件
发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居民;
夫妻双方均为我省户籍居民,或一方为我省户籍居民、另一方为非我省户籍居民。
离婚、丧偶现无配偶或未婚的,只需本人为我省户籍居民。
(二)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的城镇居民)。
离婚、丧偶现无配偶或未婚的,本人须为农村居民或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
(三)现有一个子女且未年满十四周岁;
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收养子女。
出生时间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年龄计算,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止。
(四)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湘人口发〔2007〕32号)规定的持证条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夫妻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仅男方为我省户籍的,男方为申请人;男方非我省户籍、女方为我省户籍的,女方为申请人;离婚、丧偶现无配偶或未婚的,本人为申请人。
独生子女的父母双亡且生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具有我省户籍且未年满14周岁的,由其监护人中一人作为申请人(以下简称监护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发放对象确认程序
(一)自愿申请。3月15日前,本年度符合发放对象条件、要求确认发放对象资格的,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或未婚的只需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包括独生子女页,如独生子女户口已迁出的需提供登记独生子女户口的户口簿)、结婚证(离婚无配偶的为离婚证,丧偶无配偶的为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不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
监护申请人申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以及登记独生子女户口的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死亡证明等材料,向独生子女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
(二)村级评议。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发放资格的对象和上年度确认的对象(以下简称年审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见附件2)5日。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负责人在申报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退出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退出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3月31日前将评议通过的新增对象名册(附件4)、退出审批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进行审核。
村级评议未通过(评议同意退出)的,要向申请人(年审对象)说明原因,并及时退还申请人证明材料。
(三)乡级审核。乡镇负责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逐人逐户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核查结果,由乡镇分管人口计生工作负责人在申报表、退出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4月30日前将新增对象名册、《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退出名册》(见附件5)和本年度发放对象名册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批复。
乡镇审核未通过(审核同意退出)的,要向申请人(年审对象)书面说明原因,及时退还申请人证明材料,将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调查材料整理归档。
(四)县级批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质量检查,经检查无差错的,以文件形式将确认的新增对象名册和退出对象名册批复给乡镇,由乡镇印发至各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存在问题的,待乡镇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复确认。
根据县级批复,乡镇将退出审批表、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整理归档,为确认的新增发放对象建立个人档案,6月30日前由乡镇依据申报表和退出审批表,将其信息录入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系统。
(五)省市备案。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于7月5日前将确认的本年度发放对象名册及《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人数及资金需求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资金需求表)上报市州人口计生委,市州人口计生委汇总后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省、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本年度发放对象名册和资金需求表报同级财政部门。
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在对象确认期间要组织人员对确认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群众举报进行登记,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核查处理。
省人口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确认情况进行抽查。
三、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夫妻,由本办法规定的一方作为申请人代表夫妻双方申请和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受理另一方的申请。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按年发放,省级暂按发放对象每人每年24元标准专项补助。
(三)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发放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

5.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9湖南常德石门县夹山镇

独生子女。废话辛苦一点。2019。湖南。应该嗯,独生子。补贴。

6. 湖南2019年独生子女新政策是什么

因从2016年1月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故2016之后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确实不愿再生可以予以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父母,可以凭独生子女光荣证每月领取不低于20元的补助,直至孩子满16周岁停止发放。
★孩子考上本科后给予一定补助,父母满50周岁之后可以向当地计生办申请每年领取960元钱的补助。
★父母50周岁之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不予农合补贴代缴,满50周岁之后无论是否办理光荣证均享受农合补贴代缴政策。

7. 湖南独生子女补助是什么政策

湖南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退休后每人奖五千

2009-11-11 9:04:18 红网

潇湘晨报记者 胡颖异 长沙报道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符合条件的,每人可获5000元一次性奖励。省政府10月22日公布的《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作出以上规定。记者昨日从省计生委获悉,该办法相关配套措施有望于本月底出台。

奖励对象须符合四项条件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二、持有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生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三、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并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其他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四、属于城镇职工的,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待遇。

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夫妻双方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企业转制、改制、破产过程中,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不足5000元的,待达到规定年龄后,按本标准补发不足部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其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各级政府筹集,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根据批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发放。

领取奖金要走哪些程序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的,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经单位审批确认,并建立个人档案,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其他城镇居民奖励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办出具的《无子女证明》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属非国有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退休职工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退休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待遇”证明。

申请经居民委员会审议公示后,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确认,并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信息库。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报送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弄虚作假者,要追回奖金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将组织街道、乡镇对奖励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检查奖励金领取情况。因故未确认为本年度奖励对象的,在下一年度按程序确认。发现不符合奖励条件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发奖金。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胡颖异]
[编辑:曾小颖]

8. 关于湖南省独生子女补助费

湖南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退休后每人奖五千

2009-11-11 9:04:18 红网

潇湘晨报记者 胡颖异 长沙报道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符合条件的,每人可获5000元一次性奖励。省政府10月22日公布的《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作出以上规定。记者昨日从省计生委获悉,该办法相关配套措施有望于本月底出台。

奖励对象须符合四项条件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二、持有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生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三、城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并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其他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四、属于城镇职工的,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待遇。

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夫妻双方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企业转制、改制、破产过程中,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不足5000元的,待达到规定年龄后,按本标准补发不足部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其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各级政府筹集,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根据批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发放。

领取奖金要走哪些程序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的,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经单位审批确认,并建立个人档案,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其他城镇居民奖励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办出具的《无子女证明》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属非国有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退休职工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退休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待遇”证明。

申请经居民委员会审议公示后,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确认,并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信息库。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报送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弄虚作假者,要追回奖金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将组织街道、乡镇对奖励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检查奖励金领取情况。因故未确认为本年度奖励对象的,在下一年度按程序确认。发现不符合奖励条件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发奖金。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胡颖异]
[编辑:曾小颖]

9. 湖南省独生子女费新规定2016,独生子女是否还有享受哪些奖励与优待

独生子女政策己不适应人口发展己逐渐退出。新的二胎政策将逐步完善帮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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