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怎样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问题
不敢。当年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时候说过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
过了若干年,她发现专全要政属府养他吃不消,所以它又是一个口号,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
后来发现实在不能承担了,他的口号又变成养老不能靠政府。
所以你觉得政府应该怎么办呢?只能靠你自己了
❷ 独生子女好,国家来养老何时兑现
如今政府让要二胎,白支持政府了当年提倡一个孩子,现在不敢生,养不起,
❸ 20年前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10年前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现在呢养老不能靠政府还需自己交社保我都不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就是个狗屁~~~
❹ 以前说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现在应该怎么说
人从来都是操控和被操控的。要包容一些前瞻性指引,量力而为。没人能预见未来
❺ 老独生子女政策有政府养老一说,现还有效吗
您好!如果独生子女本人健在,政府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没有什么优待政策。如果独生子女去世了,其父母叫“失独老人”。国家对失独老人是有政策的。详细内容如下:
失独老人政府养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假期今天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国家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谈到,民政部将统筹研究相关问题。
窦玉沛:按照现有的政策法律,如果这个家庭一个孩子,失去了孩子,到老了之后,就应该比照现有的“三无”老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说,《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未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将对失独老人有所倾斜。
党俊武:首先是解决服务费用来源问题,失独老人的服务费用的来源基本上就应该是国家来承担的。但是长期而言是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商业保险。失独老人不是今天才有,将来可能还会有,长期照护保险应该加快进程。
在国家建立服务体系的同时,公共管理学家、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认为,每个人凝聚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样不可或缺。
丁兆林:这种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民间自发的,通过一些非盈利组织的运作,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和经济各方面的安抚,确确实实的服务。这方面国家和企业很难做到,必须由非营利组织在互相竞争中、公开透明地执行。
谢谢阅读!
❻ 只生一个好 政府来养老独生子女父母国家养老吗
2012年3月27日 - 所谓“只生一个好,政府给养老”或“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的“独生子女奖励”将无法兑现。未来政府为了应对低生育率重老龄化恶性循环,很可能把...
❼ “计划生育好 政府来养老”当年的政策,有没有法律义务以为这个政策时效期内的独生子女家长提供养老金
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 广东: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落实不了的由政府兜底帮助单位解决。 江苏:2006年1月,江苏省政府正式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吉林:每月发给4-8元; 福建: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 安徽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黑龙江规定各加发退休费标准1%的退休金;海南、湖北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每月加发10%的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广西规定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 黑龙江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的一次性补助;北京、甘肃规定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河北规定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辽宁规定由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来自爱问知识人) 希望对你有用。。。。
❽ 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谁说的
“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并非是某个人提出的,而是作为当时的一些地方(仅仅是内一些地方)宣传计容划生育的口号。
象我们这儿,压根儿没人说起过这样的口号。第一次听到这一口号,也是在网络中看到的。
因此,这些口号式的、顺口溜式的说法,并非出自于某一人之口。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