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深户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产假加3个月吗
广东省抄户籍可以。
深圳市相关规袭定暂未发现有独生子女假的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关的规定,规定广东省户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以增加三十五日产假。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⑵ 2013年深圳陪产假问题,急求!
2013年深圳陪产假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三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在子女出生后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口,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由市、区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具体发放方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
⑶ 深圳市男士陪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呀
【1】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专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属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⑷ 深圳市独生子女证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才能享受35天假期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深圳,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三个月。
最好能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这样就可以连续休产假35天,但同时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附:深圳独生子女证优待政策: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⑸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政府是否有给补贴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内子女父母,在男性容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体制安排,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奖励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的,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将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
⑹ 深圳市对晚婚晚育者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内(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⑺ 非深户可以享受独生子女30天产假么
广东省户籍可以。深圳市相关规定暂未发现有独生子女假的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回划生答育条例》有相关的规定,规定广东省户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以增加三十五日产假。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⑻ 深圳劳动法男方有陪产假吗是几天
你好,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也有这样的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⑼ 深圳最新产假规定
你好,我来回答你吧。
1、产假有国家规定的产假与地方的奖励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天,这个是基本产假,具体请网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奖励产假是由地方规定的,每个省都不一样,所以导致了很多不同的假期,你是在深圳,那么是按照广东省的规定休假的,具体请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国家的基本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奖励产假:主要是晚婚晚育、独生子等的奖励,具体规定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4、所以你可以享受的假期是我说的上述第2+第三的假期的总和(奖励的假期是需要你符合条件才行),所以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少假期了吧。
⑽ 深圳市今年六月底后不办独生子女证吗
是的。
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
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实际上,从现在的时间看,已经基本不能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