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开始不在发放,2016,之前办还可以享受奖励吗
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了,更加不会享受鼓励了。
B.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那一年开始实施的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对于多回生,各省各地答的处理办法都不尽相同。
对于与外国人结婚的生育政策,国家和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如
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结婚的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
(1)在中国内地定居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的生育政策;
(2)在执行中国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与大陆公民结婚前已生育的子女以及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3)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的,补办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后,免予处理。
C.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起,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将停办独生子女证,退出历史舞台,享受不了独生子女政策了。
(3)从哪一年开始不再发独生子女证扩展阅读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D. 独生子女证何时停办
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最后一天。2016年1月1日起停办。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内要的材料容: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4)从哪一年开始不再发独生子女证扩展阅读: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E. 独生子女证截止到什么时候不办理
一般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但具体日期各省市或延迟或提前。
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继续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存在期限问题;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此前已经享受的不用退还。
拓展资料:
《独生子女证》也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颁发,延续了30多年,见证了独生子女的成长史。根据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证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奖励。”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继续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F. 独生子女从哪年开始实施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对于多生,各省各地的处理办法都不尽相同。
对于与外国人结婚的生育政策,国家和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如
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结婚的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
(1)在中国内地定居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的生育政策;
(2)在执行中国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与大陆公民结婚前已生育的子女以及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3)大陆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的,补办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后,免予处理。
G. 问国务院取消独生子女证从那年开始
现在刚刚开始,也就是2015年11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
因为决定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个孩子,同时今后不再颁发新的独生子女证。
H. 中国从哪一年开始发放独生子女证
1980年开始
享受: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